杭锦旗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杭锦旗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在杭锦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查阅(杭锦旗人民政府--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q.gov.cn/)。如有疑问请与杭锦旗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锦旗司法局220室,邮编:017400,联系电话:0477-22823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充分利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杭锦旗”等平台,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报送信息203条,其中被各级各类平台采用61篇,包括旗级媒体采用40篇、市级采用13篇、自治区级采用8篇。同时,上传部门文件7份,及时办理市长热线诉求3件,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始终保持信息公开的透明与高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对政务公开实施动态管理,以主动公开目录为导向,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守信息安全底线,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切实保障信息安全,防止泄露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与法治宣传途径,依托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上传政务信息及部门文件,保障公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借助“法治杭锦旗”微信公众号,紧密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紧扣社会热点与关键时间节点,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普及、农民工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领域,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大力普及常用法律法规,全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我局在政务新媒体平台上公示法律援助律师及公证处相关信息,为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便利。常态化开展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宣传,积极分享基层工作中的鲜活经验与优秀成果,有效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与满意度。截至目前,“法治杭锦旗”微信公众号关注量已突破5200人,全年累计刊发作品900余条,宣传成效显著。
  (五)监督保障情况。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指定局办公室为责任股室,专人负责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并协调二级单位、基层司法所与各股室协同配合。结合全旗要求,细化制度措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重视与管理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欠缺,在日常工作中,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司法行政业务上,忽视了信息的收集与报送。二是稿件质量不高。在解读新出台的司法政策时,未能深入研究政务信息报送要求,只是简单罗列政策条款,没有结合杭锦旗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提炼不足,未能突出司法局在政策宣传、落实过程中的工作亮点,使得报送的信息内容单薄,对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区的参考价值较低。三是信息时效性不强。在日常信息报送中,没有形成稳定的报送节奏,工作连贯性差,影响了信息的传播与利用。四是公开内容与社会需求有差距。未能做到法定主动公开范围的全覆盖及同步动态调整,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未能全面及时回应。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审核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身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履行好政务信息报送职责,完善信息撰写、报送机制,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审核、监督、管理。二是提升稿件质量。强化精品信息意识,深入挖掘本单位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对政务信息进行总结提炼和加工编辑,提高政务信息的采用价值。三是增强信息时效性。注重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及时报送重要工作信息,确保信息连贯、稳定,避免突击报送和以公示名单充数的情况。四是扩大公开范围与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法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做到全覆盖并同步进行动态调整,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年无收取任何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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