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汇总杭锦旗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http://www.hjq.gov.cn/),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杭锦旗统计局联系。

  联系电话:0477-6621289
  联系地址:杭锦旗锡尼镇锡尼广场东100米
  邮政编码:0174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锦旗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要求,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杭锦旗统计局在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统计月报》10期、《统计资讯》6期、《统计决策参考》14期。通过各类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工作动态、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其作为单位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强化组织保障。我局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作为成员,并配备1名联络员,统筹推进我局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对权责清单进行更新完善,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核制度,并定期开展信息发布的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准确,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一是以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为主要依托,累计发布各类信息75篇,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特别注重发挥旗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的关键作用;二是充分利用“杭锦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这一便捷高效的新媒体渠道,及时撰写发布各类统计分析、工作动态、统计要闻等政务信息220余篇。通过这些举措,推动了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准确传播,让广大群众能够更便捷、更全面地了解统计局的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开展信息培训会议,强化干部职工信息宣传意识。二是加强监督保障。持续加强政府网站负责栏目的保障和监管,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形态审查,坚决杜绝政治性、技术性差错。接受各类外部监督,及时进行整改和信息更新,保障群众获得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还需继续拓展,公开数据以基础统计结果为主,缺乏对数据来源、采集方法及行业趋势的解读,公众对专业性较强的指标理解困难;二是存在公众参与度较低,政策意见征集、数据需求调研等活动参与人数较少,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渠道了解不足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深化内容,增强信息可用性。通过“数据+”服务模式,在公布GDP等核心指标时,同步附上数据采集说明、同比分析图表等。二是通过多渠道宣传,扩大公众参与。通过联合社区、企业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发放调查问卷,开设线上专栏等形式,征集公众关注热点。三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组织学习研讨,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政务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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