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2024年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电子版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http://www.hjq.gov.cn/),欢迎查阅。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锦旗林荫南路与阿斯尔大街交叉口东150米;电话:0477-663812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秉持“及时、准确”的要求,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办事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执法事项及处罚结果、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一是2024年全年共报送各类信息977篇;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对249余起案件进行公示,公示率100%;三是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399批次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在杭锦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四是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公示了市场主体经营异常信息3500条,共归集各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信息5380条、行政处罚信息288条、双随机抽查检查信息4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务工作中,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将政务信息管理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发力,深化信息公开,全方位提升工作透明度。积极拓展多种信息获取渠道,方便不同层次群众了解政务动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实际行动让政务在阳光下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1.遵循政务公开相关标准与市场监管实际需求,优化调整微信公众平台栏目设置,并拓展至微信视频号与抖音平台,广泛传播食药安全、质量监管、登记注册等业务知识。发布信息977条,政府网站采用344条,拍摄及制作微信视频号23条,抖音号45条,及时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为群众便捷查询信息提供有力支持。
  2.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工作,未发现引发公众负面评价、发布无关信息以及处于停止维护却未注销状态的账号,确保新媒体平台的健康、有序运营。
  3.建立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各环节责任人,严格落实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可靠、符合政策法规要求。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身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未发生因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8

行政强制

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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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公开标准还不够精准,信息更新及时性不足;
  2.政策解读形式较为传统,缺乏创新性表现手法,政务信息内容对公众感染力不足;
  3.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尚不够严谨规范,信息分类不够明确,部分内容索引较难。
  (二)改进措施
  1.强化内部管理与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机制,筑牢制度规范根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收到申请后严格按要求办理。同时,借助大数据等技术,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渠道,精准、便捷、高效推送政府信息,提升工作实效和公众满意度。
  2.深化信息梳理与解读创新,全面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社会需求为指引,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内容的可读性和务实性;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拓展解读平台,探索通过音频、图文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民互动水平,提升为民服务实效。
  3.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与办理时限,同时建立多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合规。在明确分类方面,参考国家指南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分类标准,保障信息精准归类,每季度定期梳理调整,确保与时俱进。在优化内容索引时,引入智能搜索,提供多维度检索,支持模糊搜索与关联推荐,提升搜索效率;在平台设置清晰导航栏,按分类展示目录,提供常见问题解答与热点专题,助力公众快速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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