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要求,汇总杭锦旗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http://ww.hja.gov.cn/),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杭锦旗生态环境分局联系。(联系电话:0477--6627140、 传真电话:0477-6627140、联系地址:杭锦旗生态环境分局五楼办公室、邮政编码:0174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锦旗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旗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条例进行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分局在环评审批办理情况、行政处罚、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等方面进行了公开公示,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增强政务透明度。同时,我们也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环保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强化政府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实施政务公开的动态管理机制,以主动公开目录为核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要素符合规定。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审核流程,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与表述的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工作。积极维护“杭锦生态环境分局”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政府门户网站,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动态维护。通过这些平台,及时充实生态环境工作的相关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并对相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此外,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主动向公众公开联系方式,包括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等,以便于公众便捷地进行沟通与联系。
  (五)监督保障情况
  1.重点加强组织结构的构建。我局已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位于杭锦旗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全面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审核以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定期发布工作动态,并及时向公众公布我局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确保工作的有效执行。
  2.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体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3.优化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并完善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为来访群众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通过电话会议、群众座谈会以及便民在线评价等多种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尚显单一;二是信息发布时的流程还需要更加规范。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各类政策、条例的发布和解读。
  2.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方面的专业技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畅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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