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477-662137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卫健委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结合卫健委工作实际,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和责任考核办法,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了责任、任务、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宜公开的信息坚决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信息、文件信息、政务公开、卫健委业务工作动态及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机制、舆情回复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23年12月,杭锦旗卫健委主动公开文件3份,发布信息121余篇,其中:新闻媒体国家级采用4篇,自治区级采用1篇,市级采用130篇,旗级采用67篇。健康杭锦微信公众平台发布1150余条。
  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梳理本部门权责清单601项,其中行政处罚480项;行政许可17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强制执行20项;行政监督检查51项;行政奖励18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本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委机关及各二级单位的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进行了公开。在其他形式公开方面:在卫健委办公楼一楼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及微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单位各项办事流程等事项。我委选派两名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等。全力推进卫健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围绕卫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维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实现全领域、分类别、按主题。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委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锦旗卫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委主动公开文件信息,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0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定位不到位,公开机制不健全,公开渠道不完善等。我委将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 一)抓好学习宣传。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民主行政意识。
  (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水平。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知晓面。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公开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委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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