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塔然高勒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杭锦旗塔然高勒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旗塔然高勒管理委员会联系(办公地址:杭锦旗109国道与塔乔公路交叉口西北180米,邮编:017400,办公电话:(0477—69110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塔然高勒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及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三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信息,主要以文字、视频、图片为主,做到透明阳光。2023年,“塔然高勒发布”微信公众号发表信息204篇,“鄂尔多斯市民生监督平台”发布党务公开共112项,其中,基本情况4项,工作情况16项,干部人事工作情况4项,机关党建工作情况20项、自身建设情况40项、党风廉政情况9项,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19项;政务公开共131项,其中,推进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情况85项,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1项,本地区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等情况41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要求的其他事项4项;村务公开13项,村惠民补贴管理138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管委会202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问题反映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今年我单位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三是管委会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对我单位成立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结构进行优化,确立了由联合党委书记任组长,联合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三务公开”整体部署和工作推进及审核。领导小组下设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党建办需对微信公众号最新动态信息进行发布,确保各类专题专栏、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党政办政务公开干部负责“三务平台”信息公开审核。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精神和旗委、旗政府新一轮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政务公开原则。
  (四)平台建设情况
  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塔然高勒发布”和“三务公开”平台,目前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纪工委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平台顺利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存在的不足,管委会在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一是选优配强,下好“先手棋”。在各嘎查村、各科室干部中,选择电脑操作熟练、学习能力较强的干部负责“三务”公开工作,“三务”公开负责人依法依规履行法定公开职责,准确把握“三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方式,做到如期如实公开,耐心解答群众疑问,保证公开工作的公信度。二是培训指导,严把“质量关”。为不断适应“三务”公开工作平台的更新升级,提升公开质量,通过举办“三务”公开业务交流会与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对各嘎查村、各科室“三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互交流、主动学习的平台,进一步提升塔然高勒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三是检查督导,确保“出实效”。塔然高勒纪工委不定期对公开内容是否准确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恰当等进行细致指导、全面检查。针对性地提出存在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防止假公开、半公开以及乱公开等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开制度化、公开规范化、公开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塔然高勒管委会充分发挥嘎查村(社区)公示栏、鄂尔多斯市民生监督平台、“魅力塔然”微信群等多维度宣传优势,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加强“塔然高勒发布”微信公众号的使用,定期发布关于管委会政策信息、业务动态等方面内容,并开设“工作动态”专栏,公开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咨询电话,让村民第一时间掌握重要信息。塔然高勒纪工委以不定期督查的方式保障社区“三务”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督查“回头看”工作,对上次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而推动“三务”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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