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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杭锦旗人民政府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2年,杭锦旗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28号),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 以健全机制为基础,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以督促检查为推手,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旗人民政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机关效能、构建新型杭锦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部门落实”的原则,充实调整了由旗委常务副旗长任组长、政府其他副旗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苏木镇、各部门也充实调整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而使全旗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扎实、积极的推行和深化。

  (二)明确目标任务。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编制发布任务分解细化表,落实到人,对各类公开信息要求做到分类规范,目录清晰,及时发布。同时,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查、审核工作和保密工作。

  (三)完善体制,落实工作措施。一是明确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平台发布工作,对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在信息产生或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平台上自行发布。二是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在线服务能力。2012年,杭锦之窗门户网站重新改版,以申请公开网络提交渠道平台正在网站搭建,该版块儿涉及:旗长信箱、场景服务、参评议政、投诉咨询,公众留言、办事大厅等多个方面。三是进一步完善体制制度。2012年,杭锦旗政府办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管理、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政府办制发了《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杭锦之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201261号)、《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发〔201270号)、《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发〔201269号),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考核和责任制度,确定了“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我旗信息办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提高,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全旗共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各类集中培训班4期,5人以下面对面分散培训10余期。参训的部门信息公开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达到20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各苏木镇、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数12022条;其中,动态信息10502条,信息公开1520条。杭锦旗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涉及79个单位。其中旗直部门70个,3个工业园区,6个苏木镇。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网上公开。主要包括旗政府门户网站“杭锦之窗”及政府网站群各个部门门户网站。二是设立公共查阅窗口,在新华书店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专柜。三是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旗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上未收到申请,也未产生该项费用。

  四、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全旗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错误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个阶段性任务,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进这一工作。二是部分单位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有的单位只提供一些行政程序供政务信息使用者在现场查阅,有的单位在公开内容上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或者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三是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查、报送、考核机制不健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得不到保证。

  (二)改进措施

  针对我旗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我们下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

  1、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规范内容,力求工作到位。

  结合《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深化、完善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严格依法办事,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完善公开内容。重点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进行公开。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与电子政务相结合,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公开的内容,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和有利监督的目的。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集中财力、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共同搭建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面向旗内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力争将杭锦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合理运用多种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的重要事项在决策或正式实施之前,可将意向或方案向社会公示。要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造就一支政务公开的专门人才。

   3、强化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做好公开前的审查工作,防止半公开或假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制定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供执行依据。借鉴旗内外经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在工作标准、程序、时限、纪律和监督、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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