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汇总杭锦旗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q.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杭锦旗政府信息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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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13年,杭锦旗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及旗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打造阳光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旗工作中心,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建设,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以公开类别进行统计,2013年,通过“杭锦之窗”主动公开信息数9373条。其中,主动动态信息8794条,非涉密文件579条。包括机构职能类161条,政策法规类14条,规划计划类58条,业务动态类114条,人事变动类2条,财政类25条,其他类1893条。
以公开形式统计,全年访问“杭锦之窗”信息公开专栏9363人次;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数2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3000次;档案馆查阅点1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78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数12000页,提供文件数17000页;图书馆查阅点10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5600人次;其它公开形式:微信304条,微播706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继续完善和延伸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全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均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并免费提供复印和打印文件。
4.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
(二)加强平台建设
一是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杭锦之窗”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形成了以“杭锦之窗”为主平台,各部门单位网站为子平台的政府门户网站群信息公开平台。二是在保证公开信息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公开内容的审核和保密工作,保证公开质效。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丰富内容和形式
一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在历年公开的基础上,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政务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权、钱、人”等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分类归纳,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范围。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项,按照各部门各行业的职能性质及业务要求全部予以公开,并逐步实现由侧重公开结果向公开全过程转变。
二是公开方式呈现多样。为使信息公开简便易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根据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种公开形式。目前,全旗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群、政务服务中心和档案馆查询点等方式进行公开,部分单位利用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进行公开,基本实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此基础上,积极尝试利用新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在全旗范围内推广使用政务短信互动平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扫描二维码获取信息等方式进行公开,多管齐下,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导向。
(四)完善体制机制
旗人民政府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机关效能、构建新型政府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机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旗委、政府经常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考核形式,加强政务公开目标管理,重点围绕各单位近两年来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公开内容、形式、群众的知情程度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全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和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甚至错误地把这一工作看作是一个阶段性任务,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进这一工作。二是一些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和深入,随意性大,工作进展不平衡,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三是政府门户网站质量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杭锦旗以公众需求为向导,“杭锦之窗”经改版升级后质量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在主动公开方面对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梳理还不够清晰、查询还不够便利,在政民互动、在线办事、监督评议等方面的互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提升。
为适应新形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要求,杭锦旗将从几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把推行信息公开制度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规范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成为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二是切实加大依法公开力度,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特别是新媒体的推广和运用,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真正使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通过公开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并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处处有制约、环环有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公开。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应急突发事件、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公开力度,树立政府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