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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汇总全旗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0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杭锦之窗”(http://www.hjq.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0年,我旗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及旗委、旗人民政府的有力指导和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把健全和完善管理责任制体系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保证,把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作为建设责任政府的主要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一)强化队伍建设。配备了政务公开专兼职人员,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政务公开负责领导、专兼职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均在旗信息办进行了备案。建立了旗信息办,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分管领导、信息管理员,嘎查村专兼职信息员的三级政务公开队伍。

  (二)强化监督考核。2010年,我旗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管理、动态管理。同时,信息化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与领导考核直接挂钩,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机制。

  (三)强化交流培训。一是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交流活动,认真学习、总结和借鉴外地的工作经验;二是通过参加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工作人员素质普遍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提高,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0年,我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76条。其中,通过“杭锦之窗”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34条,政策法规类10条,规划计划类67条,其它工作类22条,动态信息9643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我旗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文本、程序。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因而未产生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全旗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报送机制不健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得不到保证;二是整体发展不平衡,各苏木镇之间、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水平差距比较大;三是部门领导对信息公开认识不够重视,群众想查阅的关心的信息不足。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各苏木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自觉推行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开展监督查检,形成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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