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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汇总全旗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09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杭锦之窗”(http://www.hjq.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09年,我旗政务公开工作在旗委、旗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信息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制度落实和宣传培训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党务副旗长任组长的“数字杭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积极建设全旗信息化专兼职联络员队伍,建立了旗有信息化领导小组及信息办,苏木乡镇、旗直部门有分管领导、信息管理员,嘎查村专兼职信息员的三级信息化推进机构。根据工作实际,我旗由信息办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现已形成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了规划引导工作。全旗信息化工作始终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不例外。2009年,进一步完善了《杭锦旗2007——2010年电子政务发展规划》、《“杭锦之窗”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办地指导了全旗信息化建设,为推进全旗信息化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三)积极开展部门专兼职信息员培训。旗信息办以门户网站、网上电子公文交换为重点内容,采用集体培训和个别辅导的形式,对各部门信息化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的电子政务知识培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09年,我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8条。其中,通过“杭锦之窗”主动公开文件类6条,动态信息154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因而未产生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全旗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意识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重要性,同时,有些单位对公开的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工作力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保障体系;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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