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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汇总全旗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08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杭锦之窗”(http://www.hjq.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08年,杭锦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组织建设、基础工作、机构完善和宣传培训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2008年,我旗抓住全旗选拔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有利时机,建立了旗有信息化领导小组及信息办,苏木乡镇、旗直部门有分管领导、信息管理员,嘎查村有专职信息员的三级信息化推进机构,使信息公开真正做到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一是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按照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在2008年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完善主动公开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主动公开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我旗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和了解《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08年,我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0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类信息5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4条,其它类信息48条,图文信息209条,动态信息1499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我旗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文本、程序。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因而未产生依申请公开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全旗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二是网络没有完全覆盖,应用系统小范围的运行都造成推广特别难。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工作力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保障体系;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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