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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黄河河道种植业工作的通知

   
  杭政发〔2021〕50号
巴拉贡镇、呼和木独镇、吉日嘎朗图镇、独贵塔拉镇:
  目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河道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治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旗黄河河道问题整治工作,切实安排好河道内的种植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尽快安排部署,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镇政府要按照水利部门划定的禁限种区域,严禁在主河槽区新增农作物种植面积;严禁在主河槽区及主河槽区边界至2100m?/s整治流量线之间种植高秆作物。各镇要加大对滩区农民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种植结构。二是科学合理确定替代作物。旗农牧部门及相关镇政府重点针对禁种高秆作物地区,根据当地生产条件,积极帮助滩区农民合理选择小麦、水稻、大豆、苜蓿、胡麻、甘草等矮秆作物,同时加强小麦、水稻、大豆、苜蓿、胡麻、甘草等作物种植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提高种植水平。三是积极调运春耕物资。旗农牧部门及相关镇政府要协调农资经销部门,根据调整的作物,及时调运替代作物种植所需的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确保滩区农民春耕春播不违农时、按时播种,所需农资及时充足供应。四是提前谋划产业发展。旗农牧部门及相关镇政府要加强与涉农企业的对接,提早谋划替代作物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努力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调整后的种植结构稳定可持续。
  二、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旗农牧部门及相关镇政府要针对滩区主要作物、重点生产环节制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方案,减少农业生产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一是减少化肥用量。相关镇政府要按照禁限种区域落实好化肥减量措施。主河槽区、主河槽区边界至2100m?/s整治流量线之间严禁使用化肥;2100m?/s整治流量线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建设前(2012年)耕地外包线之间要大力推进化肥减量行动,逐步做到严控和不用的目标;远滩区要大力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肥等精准施肥措施,推广应用新型缓控释肥和水溶性肥料,提高化肥利用率。通过增施有机肥、深耕深松、种植绿肥、轮作倒茬等措施提升地力,减少滩区化肥用量。二是减少农药用量。相关镇政府要按照禁限种区域落实好农药减量措施。主河槽区及主河槽区边界至2100m?/s整治流量线之间严禁使用农药;2100m?/s整治流量线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建设前(2012年)耕地外包线之间要大力推进农药减量行动,逐步做到严控和不用的目标;远滩区要在精准监测预警基础上开展安全用药、对症选药、适期防治、合理混配、轮换用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低用量农药,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提高科学用药水平。积极发挥专业化防治组织作用,开展统一用药、集中防控、联防联控。大力推广释放天敌、生物农药、诱捕杀灭、轮作倒茬、错期种植等绿色防控措施,减少滩区农药使用量。三是严格控制地膜污染。相关镇政府要推广示范生物降解膜,因地制宜推广无膜浅埋滴灌技术,确需覆膜种植的,要严格推行国标地膜,积极研究推广膜侧种植+适期揭膜回收等新技术。研制改造适合本区域土质特点和作物特点的废旧地膜回收机械,集中组织开展农膜回收攻坚行动,提高回收率。对残膜与作物根茬难分离难回收的,由相关镇政府统一组织、按照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的路径,清理转运出黄河滩区,避免进入黄河河道造成污染。四是加强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通过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拓宽秸秆利用渠道,引导滩区农民开展秸秆粉碎深翻还田,转化饲料发展养殖业,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生产结束后,动员农民对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或收集清运离田,确保农作物秸秆不进入行洪河道,避免对下游水利等设施造成影响。五是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对未搬迁的村庄,由旗农牧局及镇农牧中心加强对养殖场户粪肥还田利用的技术指导,采取建设粪污处置设施,分散集中、集中处理或就近直接还田利用等多种方式,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粪污等不污染环境。
  三、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旗农牧局积极与财政等部门沟通,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和重点项目,将符合条件的政策和项目重点向滩区倾斜,与黄河河道问题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各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违规种植高秆作物、违规使用化肥农药行为的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取消农民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四、加强农情信息调度
  相关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情信息调度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附表并报以下信息。一是及时上报河道内高秆作物禁限种区域。二是4月12日之前上报河道内种植意向。三是在播种期间,每7天调度河道内种植情况,播种结束后,上报河道内实际种植面积。以上信息统一报至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小峰
  电  话:6623331
  附表:黄河河道内种植业生产情况调度表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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