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发〔2021〕48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推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杭锦旗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羽强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任光飞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成 员:王俊峰 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哈斯额尔德尼 锡尼镇镇长
赵永军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苗 平 巴拉贡镇镇长
乔海军 呼和木独镇镇长
刘文天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苏永权 独贵塔拉镇镇长
哈斯毕力格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麒麟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永涛 旗财政局局长
张培林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广荣 旗能源局局长
郝海宝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杜 强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折晓光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姚 俊 旗农牧局局长
刘海全 旗水利局局长
王炳耀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苏忠义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建峰 旗民政局局长
史 军 旗司法局局长
赵建章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永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何永岗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志良 旗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薛埃荣 旗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高 强 旗供电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培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指导全旗清洁取暖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根据部门职责及工作分工,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涉及有关部门及各苏木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抓好项目申报和建设任务。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清洁取暖项目申报进展,细化责任分工,部门之间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清洁取暖申报工作和建设任务。
三是合理谋划项目。各相关单位要立足实际、长远谋划,合理设定任务目标,要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全力谋划项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建立清洁取暖示范项目库和示范总目标,确保项目可落地、可实施、可推广,保障三年后达到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要求。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