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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0101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杭锦旗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杭锦旗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和教体行业特点,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体系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更加到位,安全防范能力全面提高。

(二)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师生安全得到有效保护,校园安全系数显著提升。

(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内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干部教师带班值班和门卫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工作制度,重点对消防、用电、危险品、校舍、特种设备、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逐一登记建档、分解落实、限期整改,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成立家长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和交流,做到学生管护无缝隙衔接。强化师生应急、交通、用电、消防、法制等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应急救援和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配齐配强校园保安,加强校园防御器械、监控等设施的配备,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二)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岗亭、报警点建设,落实公安派出所属地责任,密切与学校、幼儿园沟通协作,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维护;统筹安排警力,加大巡逻力度,做到上学放学时段校园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严厉打击到校滋事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音像书刊销售点和游商摊贩,清理整顿校园周边违章建筑等,规范校园周边建筑施工环境,严禁在校园周边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强对学校周边化工厂、加油站、天然气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单位的管控,并逐步迁移,使危险和污染源远离学校。
    (三)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对重要地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识,在主干道路校园周边设立减速带,确保校园门口道路畅通、交通有序、通行安全。
    (四)预防校园暴力犯罪。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流氓恶势力团伙,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发展蔓延;对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等涉校侵财案件,在严厉打击的同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
    (五)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监管,全面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采购、贮存、制作加工等各个环节,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卫生,严禁校门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加大“三无”食品查处力度,严防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责任分工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按照工作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1.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校园内部安全领域工作。负责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排查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督导各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内部保卫组织,落实专人管理和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旗委政法委:负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把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细化实化硬性考核指标;积极发动群众,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的工作局面。

3.公安局:建立民警联系学校、幼儿园制度,落实涉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内保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依法落实内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负责制。经常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安全责任事故”和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及时打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做好学校师生禁毒工作宣传教育,建设禁毒教育基地。负责开展师生反恐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做好反恐应急演练。

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校舍安全领域工作。负责协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定期对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对危险校舍制定维修改造方案,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不发生校舍及附属设施坍塌事故。

5.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工作。负责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全面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采购、贮存、制作加工等各个环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牵头组织教育、卫健、公安、消防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整治规范学校周边的餐饮摊点及食品店,依法、依规做好“午托班”“小饭桌”的规范和清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负责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和经营场所及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取缔无照流动商贩的力度;依法规范直销,严厉打击传销。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6.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校园消防安全领域工作。负责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演练,定期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各种经营性场所的消防管理。

7.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负责校园卫生防疫领域工作。负责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定期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帮助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监测和防范各种突发性、流行性、传染性疫情;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及时做好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

8.水利局:负责定期巡查校园周边主干沟渠桥梁护栏情况,并根据职责范围及时维修加固或督导相关单位维修加固;督导各园区、各苏木镇及各有关部门在水库、坑塘、河流等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

9.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依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育等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校园安全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合理规划,严禁在校园周边设置销售网点。

10.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负责校园文化市场领域工作。负责落实网吧等上网场所管理措施,加强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治理学校周边音像市场秩序,检查学校周边的出版市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11.交管大队:负责在各学校上学放学时段的主要路段安排警力执勤,加强学校及周边交通信号灯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做好交通监管和疏通,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安全;完善城区学校标识、减速带等设施,并加强维护。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管,对“三无”车辆及超载现象进行严厉查处,严格校车审批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12.司法局:负责加强师生法制宣传教育,为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13.气象局:负责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御高温、雷电、大风、暴雨、冰雹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大力推进学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气象信息服务在学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14.供电分局:负责加强师生安全用电教育,指导学校、幼儿园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器按标准安装;对老化线路定期排查,发现问题要求学校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保障校园用电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锦旗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工作安排指导和协调推进。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苏木镇要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重大安全隐患及师生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限期挂牌督办。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牵头负责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议,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期限、有资料留存,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环境。
    (三)密切配合,形成长效机制。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联系和沟通,定期交流工作,密切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形成综合协调、相互合作的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严格督导,确保工作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旗政府督查室将对各有关部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进行梳理汇总,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得力,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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