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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095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为加快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委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近日出台的多项惠企利企金融扶持政策,充分满足全旗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缓释还款压力,推动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杭锦旗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实施方案

 

迅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120号)、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精神加快惠企利企金融扶持措施落地,更好抓好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满足全旗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融资需求并缓释还款压力,对于融资性现金流紧绷的救助企业,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于经营成本上升的企业,推动金融机构减费降息,并通过政府贴息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于缺乏抵押品的小微企业,提高信用贷款的比例,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服务覆盖面;对于评级较低的大中型企业,结合信用增进工具,推动其发债融资;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引导其在资本市场融资。启动实施金融服务统筹、调度宣传、对接、反馈、督查等6项工作机制,实现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开展精准服务。调查了解全旗各类市场主体类型、分布、规模、生产经营状况、银行授信等情况,分门别类建立融资企业信息库。广泛收集汇总各类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优先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影响程度严重行业的企业和群体。加大对全旗就业、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等经济贡献度高企业的金融支持。侧重支持融资需求紧迫程度高的企业。积极支持在疫情发生前生产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的企业。(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配合单位:旗政府金融办、发改委、工科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林草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卫健委、税务局、扶贫办、文旅局、农牧局、工商联、各金融机构)

(二)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利用好人民银行总行已下达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和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积极争取后续下达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额度。积极落实人民银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工具,推动全旗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全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积极运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工具,缓解中小微企业还本付息压力。(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配合单位:旗政府金融办、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杭锦监管组、各金融机构)

(三)强化信贷政策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政策运用情况的监测管理,确保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落实展期续贷,实现“能贷尽贷、能续快续”。对普惠小微贷款到期本息做到“应延尽延”,进一步放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牵头单位: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杭锦旗监管组;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旗政府金融办)

(四)加强金融机构信贷产品和服务。督促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全流程线上贷款业务模式,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扩大审批权限,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研发适合企业特点的中长期贷款产品。拓宽抵质押物认可范围,支持对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融资。(牵头单位: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杭锦监管组;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旗政府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五)加强债券融资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和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并做好发行申请的初审工作。积极支持中小银行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配合单位:旗政府金融办、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杭锦监管组、旗发改委)

(六)强化资本市场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大型企业提升债券等直接融资比重,为小微企业腾挪更多信贷资源。强化风险监测,及时掌握当地发债企业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违约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加强与自治区股权交易中心的合作强化对全旗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牵头单位:旗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杭锦监管组、旗工科局、发改委)

加大产业链融资服务。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促进全旗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户数增加10%、融资总额增加5%以上。(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配合单位:旗发改委、工科局、政府金融办)

(八)支持建立健全担保增信和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贴息和奖励、应急转贷支持加大国有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加快改革政府性融资担保运营考核机制逐步免除反担保要求,提高风险分担实效,将政府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牵头单位:旗财政局;配合单位:旗政府金融、工科局、国资委)

(九)促进加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加快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力度,为金融机构开发线上信用贷款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撑;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执行力度,积极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旗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旗发改委、大数据中心)

(十)落实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各项金融政策。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由“一把手”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确保金融支持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同时,加强对当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20%。各金融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下放审批权限,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国有大型银行要确保普惠小微企业增速不低于40%,中小银行要聚焦主责主业,业务重心回归当地,确保完成“两增两控”考核计划。(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增加杭锦旗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企业开复工办公室工作职能和组成人员(履行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职责),强化对全旗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协调指导。

 任:乔小军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马新文   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行长

刘福成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杭锦监管组主任

 员:张勇亮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建军   旗大数据应用保障中心主任

李麒麟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郝海宝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苏忠义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永涛   旗财政局局长

张培林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吕正威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海全   旗水利局局长

    旗农牧局局长

赵建龙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炳耀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建章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广荣   旗能源局局长

张永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旗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耀   旗税务局局长

萨日娜   旗扶贫办党组书记

肖占中   移动杭锦旗分公司总经理

苏雅拉图   联通杭锦旗分公司总经理

吴南昊  电信杭锦旗分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二)建立分级调度机制。办公室每周调度对接旗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政策实施落地成效,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金融机构、企业召开集中协调会议,定期不定期会审、分析解决上报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地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政策精准高效落地

建立广泛宣传机制。办公室要统筹全旗宣传资源,建立金融宣传融合机制,打造“一盘棋、一体化”的宣传工作格局,做好金融扶持政策宣传解读,正面典型宣传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服务市场主体,及时将金融产品手册多渠道推送给市场主体,力争做到金融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四)建立银企对接机制。办公室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汇总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信息,分类整理,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要建立融资对接台账采用企业名单推送对接洽谈等多种形式开展银企对接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开发创新金融产品,并积极开展线上对接,提升融资对接效率。

五)建立成效反馈机制。办公室及时掌握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融资诉求和还款压力,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跟踪督办,限时向企业反馈办理各金融机构在获得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结果反馈至办公室,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立政策督查机制。旗人民政府持续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对部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造成政策落实不力的行为,严肃问责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确保各项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优化融资环境,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银行的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领域,落实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各项政策。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本部门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实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各项金融支持政策。金融监管机构要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承担起金融服务稳企业保就业的牵头部门责任,推动银企精准对接,做好融资对接情况的跟踪监督和评估。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动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实落细。

(三)加强协调联动。旗金融服务企业开复工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苏木镇管委会、旗直各部门、各金融机构的指导,形成旗、各苏木镇管委会一体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各苏木镇管委会、各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加强部门间、行业间联动协作,确保全旗各项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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