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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018

 

各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杭锦旗地方病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杭锦旗地方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鄂卫健发〔2019〕10号)精神,采取有效举措,解决杭锦旗当前地方病(含鼠疫和布病,下同)防治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的目标,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地方病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地方病是由生物地球化学因素、生产生活方式等原因导致的,呈地方性发生的疾病。地方病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历史上,杭锦旗是地方病的重病区,苏木镇不同程度地遭受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高砷、鼠疫和布病(自然疫源性疾病)等地方病的危害,并具有病区基本上分布在贫困偏远农牧区、因贫致病、因病返贫现象突出的特点。截至目前,我旗苏木镇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氟中毒和高砷的危害,致碘缺乏病的危险因素仍持续存在,鼠疫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人间布病疫情持续发生。因此,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不仅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实施健康扶贫、精准扶贫的关键举措,同时还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不断加大综合防控力度,地方病严重流行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到“十三五”中期,我旗保持碘缺乏病持续消除状态;25个高砷村全部完成改水,改水率为100%102个氟病自然村,97个村完成改水,改水率为95.1%,近年未发生人间鼠疫疫情;人间布病疫情平稳。

我旗的部分地方病虽然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但是我旗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村中仍有5嘎查(村)尚未改水,而且已改水工程中还有部分水样检测不合格;饮茶型氟中毒的危害依然存在已查明的水源性高碘地区尚未改水。鼠间鼠疫疫情时有发生;人畜间布病疫情仍然处于高发态势。同时,部分历史地方病重病区仍存在一定数量的地方病现症病人,健康扶贫的任务仍然艰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全国地方病专项防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及杭锦旗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健康鄂尔多斯2030”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分地推进、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实现基本控制和尽快消除危害人民健康的地方病,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推动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和健康扶贫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切实做好地方病的“防”与“治”工作,为推进健康杭锦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苏木镇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防治措施。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方病病区生产生活环境,减少致病因素危害。开展现症病人救治,加强病人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帮扶现症病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3.分类指导,分地推进。根据不同种类地方病的特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采取适宜、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防治目标和工作节点,具体落实到苏木镇,落实到人。

4.综合施策,目标管理。将地方病防治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各苏木镇要共同投入防治资金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建立分病种台账制度,将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作为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扎实推进评价工作。

三、工作目标 

助力脱贫攻坚,到2020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地氟病;及时发现和控制动物间鼠疫疫情,坚决防止人间鼠疫疫情发生;布鲁氏菌病达到并维持控制标准,减少人间布病疫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综合防控

1.落实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和高砷区防控措施

1)以嘎查(村)为单位,全面进行饮水型氟砷中毒现况调查工作,摸清我旗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和高砷区现状,分析原因,综合考虑优质水源置换、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以及对现有供水工程强化水质净化处理等方式,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水质达标率。此项工作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会同旗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局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2)要落实工程建设资金,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按期完成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要强化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管护,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和运行维护费用,促进工程正常运行。对改水工程的运转情况、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此项工作由旗水利局牵头,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扶贫办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3)到2020年,全部氟砷超标嘎查(村)的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饮用水氟、砷、碘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所有饮水型氟中毒病区达到国家控制标准,所有饮水型高砷区达到国家消除标准。此项工作由旗水利局牵头,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扶贫办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2.推广普及低氟砖茶

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氟病危害。查清并上报饮茶型地氟病病情和流行范围。在饮茶型地氟病病区设立低氟砖茶销售网络和平价专卖店,大力推广氟含量合格砖茶,培育低氟砖茶消费市场。严格进行市场监管,保障砖茶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鼓励群众购买合格低氟砖茶,降低病区群众氟摄入量水平。此项工作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旗委宣传部、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和科技局、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供销社、扶贫办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3.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

1)在缺碘地区继续落实食盐加碘策略,维持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保障合格碘盐市场供给,完善食盐市场监管。保证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此项工作由旗工信和科技局牵头,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2)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防止发生克汀病新发病例。

3)继续按照《国家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儿童、孕妇的碘营养监测工作。此项工作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4.做好鼠疫防控

1)加强监测检测工作,排查并上报全部鼠疫疫点现状。落实保护性灭鼠灭蚤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在重点地区和鼠间鼠疫流行地区开展灭鼠灭蚤,及时发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鼠间鼠疫疫情,鼠疫疫情报告及时率和疫区处理率达到100%。科学规范开展预警预测,加强部门和地区间协调沟通,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人间鼠疫疫情的发生。

2)强化鼠疫应急演练和培训基地及野外实验室建设,健全运行保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实战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落实生物安全要求,杜绝生物安全事故发生。以上任务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5.布鲁氏菌病防治

1)切实落实《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自治区统一防控部署,巩固扩大畜间布病非免疫区防控成果,继续实施监测净化的防控策略,及时、规范、有序推进种畜场、奶牛场净化进程;加强主动监测和活畜检疫监管,发现染疫畜及时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及规范消毒,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及时开展疫情调查处置,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全面实施布鲁氏菌病“三位一体”综合防控模式,开展布病监测,做好布病病例的发现、报告、规范化治疗和管理工作。加强高危人群筛查、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提高患者就诊及时性。以苏木镇为单位,规范化治疗率达到90%以上;治愈率达到80%以上;慢性化率达到15%以下。宣传教育全覆盖;行为干预重点覆盖,重点职业人群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部门合作和定期会商制度,实时通报疫情和防控进展信息。联合开展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和人员防护工作。以上任务由旗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会同旗委宣传部、旗财政局、扶贫办、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二)现症病人救治救助

1.做好现症地方病确诊病例的治疗和社区管理

目前,杭锦旗共有氟骨症现症病人3例,二度以上2例。

1)药物与手术救治对象。符合条件的二度以上氟骨症和人间布病确诊病例,按规范要求进行治疗。
    2)将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精准救治,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实施综合保障,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设立地方病定点治疗医院,按照国家骨关节病专家组确定的氟骨症分类治疗方案,对患者进行治疗;布病的诊断治疗参照国家《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卫办医政发〔2012〕117号)》。

3)建立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布病确诊病人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对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和慢性布病病人每年随访1次,对急性期布病病人在规范治疗期间,实行每半月随访1次。以上任务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会同旗民政局、医疗保障局、扶贫办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2.开展现症病人综合帮扶

1)开展氟骨症、克汀病、布病病人残疾评定工作,将符合标准的病人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

2)将符合条件的病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对氟骨症、克汀病、布病病人的救助水平。

3)对现症病人家庭采取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综合帮扶措施,加快脱贫步伐,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阻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代际传播。以上任务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会同旗民政局、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三)监测评价全覆盖

1.开展信息化管理,实现监测全覆盖。每年以嘎查(村)为单位开展饮水型氟砷中毒监测,开展碘缺乏病、饮茶型氟中毒、布病和鼠疫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防治措施落实、重点职业人群、儿童及成人病情、现症病人随访、可疑致病因素评估等。通过全国地方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和动物疫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有关信息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互联共享。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畜牧行政部门将每年的监测报告上报旗人民政府
    2.开展控制和消除评价。按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和《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所有地方病病区的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农牧局适时开展抽查复核。以上任务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会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牧局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四)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1.开发权威的科普材料,打造全媒体平台。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发布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治核心信息,出版、推介一批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治科普读物,突出权威性、科普性、规范性。针对不同的病种,制作蒙汉文版本的宣传品。地方病、动物疫病专业防治机构建设权威的科普信息传播平台。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健康促进。发挥政府、防治机构、学校、医院等各自工作优势,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将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等的健康教育内容,做好8.25”残疾预防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活动,持续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使之完成从提高认知到改变态度再到主动实践的转变,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行为方式,解决防病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效减少地方病、动物疫病发生。以上任务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会同旗委宣传部、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财政局、残联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五)提升防治能力

1.强化专业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的科学研究与防控能力,科学指导和实施全旗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加强重点地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要按照“填平补齐、保证必须”的原则,加强基层防治工作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冷链体系建设,加强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为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控仪器设备。提高技术手段,(重点加强碘、氟、砷检测设备和生物样品分子生物学检测设备投入和使用),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经费,完善地方病、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强化防控能力建设。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参与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稳定防治队伍,多途径解决防治力量不足的问题。各苏木镇应当根据防治工作任务的需求,加强地方病、动物疫病防治队伍建设,确保防治人员更新换代,解决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

同时,要保障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职业健康,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向基层一线倾斜,增加现场工作补助,对于边远、贫困地区以及承担基层工作的防治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并对基层防治人员在技术职称晋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对地方病防治中的监测采样、健康教育和动物疫病防治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查灭疫源、禁牧、健康教育等用时、用工较多的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防治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以上任务由旗委编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牧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六)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地方病防治研究。通过科技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地方病防治科研活动进行支持,组织多部门、跨学科联合攻关。筛选防治地方病的有效治疗药物,发挥蒙中医药在地方病治疗的作用。研发出一批适宜防治技术并推广应用。开展地球化学性因素对人体健康危害评估。加强地方病防治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以上任务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会同工信和科技局等部门落实,各苏木镇承担地方落实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地方病防治纳入议事日程,主动研究解决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落实本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明确目标与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压实责任,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保障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目标。

(二)经费保障。旗财政局要切实保障地方病防治经费,并强化资金分配与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的挂钩机制。地方病患者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医疗保障报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负担。

六、考核评估

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评估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评估,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平时监测、半年督查、年末检查的方式进行。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予以通报。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分别于2019年、2020年组织中期和终期评估,评估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旗人民政府。

 

附件:杭锦旗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杭锦旗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旗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杭锦旗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和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王羽强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乔小军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包德博信其木格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贾巴特尔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刘志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员:张勇亮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齐日迈  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永乐  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麒麟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郝海宝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王永涛  旗财政局局长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海全  旗水利局局长

            旗农牧局局长

        王炳耀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光荣  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苏忠义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折晓光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德胜  旗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建峰  旗民政局局长

            郭团荣  旗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李国强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哈斯额尔德尼  锡尼镇镇长           

            赵永军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巴拉贡镇镇长

            李文奇  呼和木独镇人大主席

            刘文天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苏永权  独贵塔拉镇镇长

            奇巴雅尔  塔然高勒管委会武装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张永乐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地方病防控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医疗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将地方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重大事宜、部署、指导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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