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杭锦旗2018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杭锦旗2018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
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牧业局 统计局 粮食局 国家统计局鄂尔多斯调查队关于2018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贸发﹝2018﹞24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研究制定了杭锦旗2018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
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建立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促进玉米和大豆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鼓励农牧民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我旗对除向日葵及果树林木以外的玉米、大豆及其他农作物都给予补贴。所有享受补贴面积是已确权或者是尚未确权计划确权的合法耕地。
二、补贴标准
根据自治区提出的“拉大玉米和大豆补贴标准的差距”要求,2018年玉米及其他农作物每亩补贴71.49元,大豆每亩补贴260元。
三、补贴政策
全旗补贴额度根据当年市财政对我旗下达的补贴资金、补贴品种、实际播种面积测算确定,补助标准随资金下达情况一年一定。
四、补贴资金管理与拨付
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旗财政收到国家补助资金后,将补贴资金采取“一折通(一卡通)”的形式及时、足额兑付给玉米和大豆及其他农作物生产者。
五、切实加强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统筹研究解决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及其他农作物补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旗人民政府成立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苏木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计、核实、上报种植面积,为实施玉米和大豆及其他农作物生产者补贴提供可靠依据。
(二)严格监督检查
建立补贴面积、资金公示和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核实种植面积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申报、编册。玉米和大豆及其他农作物生产者向所在嘎查村委会申请上报合法种植面积,嘎查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玉米和大豆及其他农作物种植户花名册,并将核实后的花名册在嘎查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汇总面积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花名册包括种植者姓名、身份证号、土地承包凭证(或土地流转合同)、一卡通(一折通)号、享受补贴面积等内容。二是核实、抽查。苏木镇人民政府在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嘎查村玉米和大豆及其他农作物种植户花名册后,要组织人员对各嘎查村上报的玉米和大豆及其他农作物补贴面积进行核实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总面积的5%,同时要建立台账和抽查档案。核实抽查工作完成后,将电子花名册报送旗直相关部门。旗直相关部门对玉米和大豆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核实,抽查面积不低于全旗总补贴面积的3%。抽查无异议后,上报旗人民政府,经旗人民政府认定后发放补贴资金,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
(三)严明工作纪律
玉米和大豆及其他农作物生产者补贴要尽快、准确、无误地发放到生产者手中。通过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禁止集体代领“一折通(一卡通)”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贾巴特尔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永喜 旗农牧业局局长
王永涛 旗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麒麟 旗发改局局长
解俊玲 旗统计局局长
杨 亮 旗粮食局局长
额尼日乐图 国家统计局杭锦旗调查队长
哈斯额尔德尼 锡尼镇镇长
赵永军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苗 平 巴拉贡镇镇长
萨日娜 呼和木独镇镇长
刘文天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苏永权 独贵塔拉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喜兼任。负责全旗玉米和大豆及其他农作物生产者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