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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2024年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4〕62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杭锦旗2024年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杭锦旗2024年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守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引导全旗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注耕地保护、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强化耕地保护宣传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耕地保护的新任务、新要求,通过对耕地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新要求、新举措、新亮点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进一步提高和强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耕地保护的认识,切实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增强社会各界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提高站位、高位推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耕地保护宣传工作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深化对耕地保护宣传的思想认识,各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由第一负责人统筹调度,确保宣传工作落实落细,落出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旗直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形成合力,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旗委宣传部门要全力配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广泛宣传、宣治并举。通过各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等平台进行政策宣传,采取集中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村嘎查干部群众普及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等有关知识,对发现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立案调查、坚决整治。
  三、主要内容
  (一)活动时间
  以全国“土地日”为契机,采取多渠道、多样化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活动主题
  按照在杭锦旗打造耕地保护宣传试点相关要求,积极探索推行耕地保护“1+N”工作模式,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方式,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划分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推动耕地保护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做到耕地保护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推动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同管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内容
  坚持党建引领、宣治并举,把耕地保护宣传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推动多样化宣传,创新推行“八个一批”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提升政策解读服务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大力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及复耕复种工作,做到耕地保护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1.落实一批政策要求,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苏木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积极落实一批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部署和政策要求,全旗各级党组织要带领党员同志深入学习领悟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自觉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中央政策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总书记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2023年11月30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署名文章《切实加强耕地保护 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文章指出,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要突出把握好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等重大要求。
  ——自然资源部方面: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文《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指出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要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要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要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
  ——自治区方面:2022年,孙绍骋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调研时强调,切实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到位。2023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3〕6号),充分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精神,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六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违规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鄂尔多斯市方面:2023年、2024年我市相继印发了《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97号)《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4〕16号),充分调动农村经济组织和农牧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各部门密切合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建立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以网格到人、责任到人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耕地保护监管工作中的职责,推动耕地保护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做到耕地保护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制定一批新制度、新机制,推动工作高效落实。田长制。按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压实属地责任,构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旗、苏木镇、嘎查村多级田长制,真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落实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向社会公开田长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有关信息,各苏木镇、各嘎查村至少设立1块田长制标志牌,标明保护面积范围、示意图、责任人、田长及举报电话,对举报属实准确的予以奖励,形成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网格化。依据管辖范围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施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耕地保护网格体系及网格员责任制度,充分发挥网格责任人的积极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各苏木镇、嘎查村要在醒目位置及公路沿线大力宣传国家、自治区和市、旗加强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台的政策措施,公示监督人、举报方式,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平台全方位、广覆盖、多频次宣传。数字化。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目标,结合自治区现有的“地理信息平台”,搭建“耕保大数据监控平台”,率先实现“数字化”耕地保护全流程监管新模式,兼容批、供、用、补、查及生态修复、卫片执法、耕地保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空间规划等10余项业务,可对发生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视频记录,准确推送到苏木镇、嘎查村,做到快速到场、即知即改,确保耕地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处置在萌芽”,形成“人防+技防、田长+执法”模式,从源头管控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与耕地“非粮化”现象发生,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占用耕地违法犯罪行为。
  3.挖掘一批典型亮点,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苏木镇要建立“制定计划、建强队伍、培训提升、规范宣讲、培育品牌、总结推广、媒体宣传”的工作机制,形成“一个苏木镇一个示范亮点、一个嘎查村一个特色做法”的工作格局,推出耕地保护工作品牌,推广特色农耕文化。
  4.推出一批示范样板,切实提高宣传质效。各苏木镇要依托本行政辖区内大型耕地类项目,例如,独贵塔拉镇隆茂营村补充耕地库项目区、吉日嘎朗图镇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巴拉贡镇山湾村制种基地等项目,统一制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三级耕地保护责任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宣传图板,以示范点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苏木镇。
  5.打造一批宣传场所,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各苏木镇要因地制宜,精心策划,将耕地保护宣传与区域形象相结合,充分发挥户外大型广告牌受众多、视角广的显著优势,利用街路附近的灯杆、亭、树和宣传栏等载体,以丰富的蒙汉双语宣传标语和宣传内容,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多形象地展示耕地保护的重要性。通过利用公园内的宣传栏、景观石、宣传画等形式,探索打造耕地保护主题公园、耕地保护示范街道、路段等,将耕地保护宣传内容贯穿公园整体结构、设施建设、景观布局全过程,彰显示范公园的耕地文化内涵,形象生动地宣传阐释耕地保护工作的意义。
  6.开展一批宣传活动,增强耕地保护意识。各地各部门可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宣传周,以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宣传单、乡村大喇叭滚动播放宣传语音、电子显示屏投播视频等方式,向群众讲解耕地保护相关知识;会同有关单位深入各嘎查村,针对种植户、养殖大户等重点普法对象,宣讲耕地保护政策、法律条款。
  7.培养一批优秀宣讲员,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各苏木镇要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作用,从苏木镇干部、业务骨干、村委成员、支部党员、居民骨干或田长中精心挑选出“有文化、有责任、有声望、有热心”的人选,建立起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实践水平高、活动表达能力强的宣讲队伍,要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耕地保护、杜绝违法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宣讲理论水平,定期开展观摩示范、专家指导、经验交流、演讲训练等活动从更高层次上提升宣讲员的业务水平。
  8.评选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作用。为充分展现新时期耕地保护工作的精神风貌,激励引导耕地保护工作者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选评一批能够以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为第一职责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网格化”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锋模范,同时将先进人物表彰和耕地保护宣传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四、工作职责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资源安全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自治区、市、旗各级关于耕地保护的工作要求。(牵头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旗融媒体中心、旗财政局、旗发改委、旗农牧局、旗林草局、旗水利局、旗工科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文旅局)
  (二)全面宣传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土地、规划、矿产、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措施。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和部署,积极主动向社会宣传普及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治常识。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部分内容等,全面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法治环境。(牵头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旗融媒体中心、旗财政局、旗发改委、旗农牧局、旗林草局、旗水利局、旗工科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文旅局)
  (三)突出宣传全旗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新成效。宣传全旗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果,通报违法占用耕地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牵头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旗融媒体中心、旗财政局、旗发改委、旗农牧局、旗林草局、旗水利局、旗工科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文旅局)
  (四)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实施、谁解读”原则,利用各地各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国家、自治区、市、旗新出台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布,引导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政策、准确执行政策,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牵头单位:旗自然资源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旗融媒体中心、旗财政局、旗发改委、旗农牧局、旗林草局、旗水利局、旗工科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文旅局)
  五、宣传方式
  (一)重点宣传。将全旗各级干部和各嘎查村干部列为重点宣传对象,通过专题讲座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解读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和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基层干部对严格保护耕地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和履职担当。发挥好基层党支部在耕地保护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干部带动广大农牧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耕地保护工作中来,形成“耕地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切实解决耕地保护的根源性问题。
  (二)线下宣传。在城镇主要街道、办公楼、公共场所、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周边、嘎查村便民服务中心等地张贴悬挂耕地保护宣传标语,设立一批永久性固定宣传标语牌。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道路醒目位置竖立永久基本农田标识牌。利用单位、苏木镇、村(嘎查)LED屏幕和户外公益广告屏、“村村响”村级广播站等,滚动播放耕地保护宣传标语、宣传图片或播放耕地保护宣传片;结合“4.22 地球日”“5.12 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 宪法宣传日”等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发放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宣传手册、倡议书,及各类印有耕地保护政策的小纪念品、手提袋。
  (三)线上宣传。通过“杭锦之窗”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新型媒体,投放耕地保护公益广告,录制耕地保护短视频,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保护耕地知识。
  (四)警示宣传。选取查处的违法占用耕地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及时给予曝光,起到以一儆百警示教育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编制活动方案,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创新方式方法,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织密耕地保护“宣传网”,提高宣传效果。
  (二)讲求实效,增强效果。各地各部门要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春耕备种等契机深入嘎查村、学校、企业等场所向群众宣讲耕地保护知识。宣传方式力求通俗易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防止走过场,切实打通耕地保护宣传“最后一公里”。

  (三)相互学习,相互推动。各地各部门要适时总结推广耕地保护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有效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每月在旗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信息、图片、总结等相关内容,全力推动耕地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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