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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布鲁氏菌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461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杭锦旗布鲁氏菌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杭锦旗布鲁氏菌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6)
  为进一步强化全旗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控,切实降低流行率和传播风险,保障畜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布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兽共患病防治提出的“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传播路径”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采取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提高抗病能力,坚决遏制布病危害。
  到2024年底,全旗畜间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5%以下,畜间群体阳性率控制在10%以下,人间新发布病患者较2023年下降30%,重点人群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到2026年,逐步形成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布病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全面夯实防控基础,提升风险防范和综合防治能力,消除布病危害。
  二、重点任务
  (一)畜间布病防控
  1.实行强制免疫。按照“政府机构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要求,由农牧局统一招标或由苏木镇自行组织购买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免疫。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养殖户,并监督社会化服务实施免疫。每一个防疫组必须要跟随一名监督人员,做到“镇不落村,村不落户”。出现疫苗副反应导致牲畜死亡的保险承保机构给予相应赔偿。死亡情况出现有争议时,通过实验室鉴定,按规范程序予以处理。对拒不配合强制免疫的养殖户由执法局依法处理。根据《鄂尔多斯市动物疫病免疫计划》要求,每年对牛羊集中开展强制免疫1次,对新生和补栏的牛羊及时补免;奶牛布病免疫实行备案制;要求群体免疫密度90%以上,应免密度达100%,免疫建档率100%。旗农牧局应在免疫完20天以后对抗体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总免疫数的2%—3%,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抽检抗体不达标的,实施免疫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要重新补免,直到达标为止,以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自理。(牵头部门:旗农牧局,责任部门:各苏木镇、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
  2.强化流调监测。严格落实双向流调防控措施,各苏木镇政府要动员包联干部、驻村干部、村委成员及社长等加强监督,对调入畜群及时上报苏木镇,对调入牛羊、引起人感染布病或流行畜间布病疫情以及其他可疑情况,开展排查、隔离、检测等工作,及早发现并剔除阳性个体。发现阳性动物或流产物时进行规范处置,并及时将该阳性动物或流产物所涉及的信息反馈到卫生健康部门。按国家《畜间布鲁氏菌病免疫技术指南》规定的免疫间隔时间进行抽样监测。科学分析全旗畜间布病疫病发生、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数据,掌握本地区畜间布病疫情发生规律、流行形势和风险因素,适时开展风险评估、预警预报,针对性强化防控措施。(牵头部门:旗农牧局,责任部门:各苏木镇、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
  3.坚持消毒灭源。每年开展养殖、调运、屠宰、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环节的“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不少于2次,指导牛羊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厂等场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管理,加强隔离和消毒措施。每季度对新老疫点涉及的牲畜圈舍、用具、卧盘、活动场地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不少于1次。严格按规范消毒程序,确保非硬化地面、土地药液浸透,保证消毒效果,切断传播途径。具体消毒方法按照农业农村部《布鲁氏菌病防控技术要点(第一版)》执行。(牵头部门:各苏木镇,责任部门:旗农牧局、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
  4.加强检疫监管。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落地报告制度。加强检疫政策宣传,引导养殖户通过“牧运通”APP主动申报检疫,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报检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确保检疫工作的真实性。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信息化监管模式,对未确认到达或超时到达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实现动物调运启运地、途经地、目的地全程可追溯。强化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全面排查备案车辆,对不符合动物运输车辆要求、“牧运通”车辆备案系统中查询不到运输轨迹的暂停其备案资格,严禁对未备案车辆和无运输轨迹备案车辆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充分发挥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检查站作用,除布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净化场以及用于屠宰和种用乳用外,严禁易感动物从高风险区(免疫区)向低风险区(非免疫区)流动。凡是从旗外调入的布病易感动物须附有布病监测合格报告,严防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牵头部门:旗农牧局,责任部门:各苏木镇、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
  5.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加大对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贩卖、调运布病易感动物的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旗农牧局和各苏木镇设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和调动村民委员会、村民、防疫员和交易经纪人的作用,以嘎查村为单位进行牲畜流通监管。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外调牲畜无证、违规处理病死动物、拒绝免疫等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会同媒体曝光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旗农牧局,责任部门:旗委宣传部、各苏木镇、旗财政局、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旗融媒体中心)
  (二)人间布病防控
  1.做好信息摸排。各苏木镇要全面摸排辖区内从事牛羊饲养、贩运、屠宰、加工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情况,登记造册,实时更新人员信息,于每月3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旗卫生健康(疾控)、农牧部门。同时,要做好对病例家庭成员及周边住户的摸排工作。对农区、住户比较集中的嘎查村(沿河地区)病例摸排1公里内的住户;对牧区、住户比较分散的嘎查村(梁外地区)病例摸排2公里内的住户;对镇区不从事养殖等相关职业的病例(小区居民)只排查其家属;对镇区居民从事养殖等相关职业的病例,摸排其养殖地周围的住户,将排查情况逐户建立台账,并于发现病例之日起10天内将摸排情况报旗卫生健康(疾控)、农牧部门。(牵头部门:旗卫健委,责任单位:各苏木镇、农牧局、疾控中心)
  2.开展监测检测。各苏木镇要积极组织登记造册的重点人员到属地基层卫生院进行布病虎红初筛检测。旗疾控中心、基层卫生院、嘎查村医,要结合65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服务、“三癌四高”筛查等工作,对辖区重点人群开展上门布病初筛检测服务,对所有初筛阳性人员开展血清学检测,对所有血检阳性者进行个案调查,完成率达到100%,每年开展重点人群布病虎红初筛检测率不少于90%。各基层卫生院要做好检测登记台账,以日报告的形式,于每日下午4点前向旗疾控中心报告检测情况,同时要及时督促初筛阳性人员到旗人民医院做确认诊断,做到点对点跟踪服务。(牵头部门:旗卫健委、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苏木镇、各级医疗机构)
  3.实施行为干预。对布病确诊病例要“面对面”“一对一”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入户发放干预包,指导进行家庭环境消毒工作;对摸排出的病例周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和布病初筛服务。对大型养殖场、屠宰加工等企业从业人员,落实岗前培训、健康监测、定期体检等措施,建立重点职业人群健康监护制度,定期开展健康监护,减少布病感染几率。深入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确保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宣传干预达到全覆盖,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牵头部门:旗卫健委、农牧局,各苏木镇,责任部门:旗委组织部、旗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
  4.加强监督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流通肉食监管,尤其对火锅、烧烤、生肉等牛羊肉销售、加工店铺,以及养殖奶牛、奶山羊场户监督管理,严格禁止销售病死牛羊肉,做到售卖生肉、生乳必须出具检疫证明或布鲁氏菌病检测报告、动物疫病健康合格证明;加工工具要做到生熟分开,提倡使用公勺公筷,肉类必须充分烹饪熟透,做好操作场地的消毒工作。(牵头部门:旗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农牧局)
  5.做好调查处置。人间疫情发生后,旗疾控中心要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明确感染来源和风险因素,加强风险人群健康监测和宣传干预,并及时通报旗市场监管部门和动物疫控中心,开展联合调查处置。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各方工作人员应同时到达现场,同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采取治疗现患病人以及紧急免疫、消毒等综合性措施,溯源灭点,控制疫情的扩大蔓延。构成暴发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告。(牵头部门:旗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卫健委、农牧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6.强化诊疗管理。确定旗人民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并充分发挥疾控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防治网络优势,推进“防、治、管”三位一体无缝衔接。按照国家《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WS269-2019)》对病例进行诊断,发现实验室确诊病例后,应当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重报。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的布病患者要按照《布鲁氏菌病诊疗方案(2023年版)》规范治疗,提高治愈率,降低慢性化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跟踪随访和督导用药等措施,疾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确保病例建档管理率达到100%,急性期布病患者规范治疗率达到95%以上,治愈率达到85%以上,布病患者病情慢化率控制在12%以下。(牵头单位:旗卫健委,责任单位:旗疾控中心、各级医疗机构)
  (三)建立奖惩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和企业创建布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以种畜场、奶畜场和规模牛羊场为重点,全面开展布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建设,通过示范创建,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一是创建无疫苏木镇、嘎查村(社区)。辖区内全年未发生人间病例和畜间疫情,经旗卫健、农牧、疾控等部门专家评估后,可评选为无疫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对无疫苏木镇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无疫嘎查村(社区)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奖励只享受一次机会。二是创建无疫示范户。对生活习惯良好,熟知布病防控知识,能够按要求落实自我防护、棚圈消毒等防控举措,且全年人畜筛查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农牧民或养殖场户,经旗卫健、农牧、疾控等部门专家评估后,授予“示范户”荣誉标牌,由属地苏木镇、企业优先协助销售牛羊肉。带动农牧民积极性,对及时举报未经检疫私自引进畜禽者及病死牲畜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置等行为,举报信息属实,每次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500元。三是惩治制度。对拒不配合牛、羊免疫的农牧户、养殖场(户)及收购销售已检测出布病阳性羊只的动物贩运人员,由旗农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各苏木镇,责任单位:旗卫健委、农牧局、财政局、疾控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全旗布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布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各苏木镇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将人间布病病例数和畜间阳性率是否达标列入年度考核范畴,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布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旗布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仲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阿拉腾达来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张扣成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邱金马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海全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何永岗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萨日娜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员:杨欣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渝      鄂尔多斯市桥头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纪检委员(监察专员)
  刘飞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余东梅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柴国芸      锡尼镇镇长
  张彪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提名人选
  希木      巴拉贡镇镇长
  李政欣      呼和木独镇镇长
  李儒东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提名人选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镇长
  李俊文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
  赵婧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晓荣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建峰      旗民政局局长
  李文奇      旗财政局局长
  柴琴      旗农牧局局长
  党嘉伟      旗司法局局长
  王秀俊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治军      旗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杜剑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海军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杭锦旗大队大队长
  花日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郝利霞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农牧局局长柴琴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布病防控工作。除县级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领导自行递补,不另行文通知。
  (二)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科学、持续的布病防控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布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旗财政按年度拨付,实行专款专用。人间布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监测、暴发疫情调查处置、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行为干预、病例跟踪随访及督导用药管理以及实验室建设、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培养、专业人员防护和督导评估等。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经费重点保障畜间布病强制免疫、流调监测、消毒灭源、宣传培训、评估指导等,在国家、自治区、市财政投入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旗财政配套。
  (三)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互通、及时准确,协调配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各项防控工作无缝衔接,建立布病联防联控机制,实行例会制度和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共同分析疫情和研究防控策略,共同采取措施,形成布病防控工作合力,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四)加大宣传教育。旗委宣传部、旗农牧局、卫健委以及各苏木镇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生产、流通、诊疗等方面的布病防控知识,和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防控措施的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教育入村、入户、入企。
  (五)强化督导评估。将布病防控工作纳入旗对部门的“五位一体”考核,切实强化督查考核。旗农牧、卫健、疾控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每季度对全旗布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1次,抽查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并将评估结果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杭锦旗布病防控调畜监管监督举报电话
  2.杭锦旗畜间布病免疫应急反应处置组
  3.杭锦旗布鲁氏菌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经费概算
  附件1

杭锦旗布病防控调畜监管监督举报电话

苏木镇

政府举报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锡尼镇

0477--6639354

武军

13947724771

伊和乌素苏木

0477--6831115

孙建军

13947723147

巴拉贡镇

0477--6851166

阿拉腾巴特尔

13948174790

呼和木独镇

0477-6861005

斯庆巴特尔

13634772444

吉日嘎朗图镇

0477--6871120

阿特内

13789672770

独贵塔拉镇

0477--2276709

王二全

13848674124

塔然高勒

0477--6911001

乌日根达来

13848791958

杭锦旗农牧局

0477-6623331

巴音那木尔

15849738268

  附件2
  杭锦旗畜间布病免疫应急反应处置组
  组长:包志强      杭锦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员:杨树      杭锦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苏布迪花    杭锦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阿拉腾生布尔 杭锦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路埃林     锡尼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孙建军      伊和乌素苏木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马军     巴拉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斯庆巴特尔   呼和木独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高春厚     吉日嘎朗图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王志刚     独贵塔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乌日根达来   塔然高勒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附件3
  杭锦旗布鲁氏菌病防控三年攻坚行动经费概算

                                                           单位(万元)

序号

布病防控项目

经费概算

小计

1

畜间布病防控(布病疫苗经费)

计划注射180万只羊,2024年除去已订购的70万只羊疫苗和疫苗损耗,现需要120万只羊疫苗,每只按1.25元计算,需要150万元。

150

2

畜间布病防控(免疫服务费)

因布鲁氏菌病活疫苗(Rev.1株)免疫方式为滴眼,计划免疫180万只羊,按照每只免疫服务费2.4元计算,需要经费432万元。

432

3

畜间布病防控(执法及宣传经费)

每次举报属实奖励500元,预计全年需要执法宣传和奖励费30万元。

30

4

畜间布病防控(防控物资经费)

消毒药、手套、采血器,滴眼器、防护面罩、试剂等防疫物资,每只羊需要0.3元,180万只需要54万元。

54

5

畜间布病防控(疫苗补充保险)

布鲁氏菌病活疫苗厂家自带保险,为了加大弥补养殖户的损失,对全旗每只羊另购0.5元保险,按照180万只羊计算,需要90万元。

90

6

人间布病防控(健康干预包)

按照全旗15000户养殖户预算,每户发放一个布病干预包,其中近3年上级部门支持已发放5000个,还需制作健康干预包10000个,每个约95元,需95万元(2024年—2026年)

95

7

人间布病防控(检测、随访、宣传教育)

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入户随访、健康宣教、健康干预以及虎红初筛检测服务费用三年约需207.575万元;

207.575

8

人间布病防控(流调、培训)

疾控中心深入各苏木镇、嘎查村开展巡回指导培训,对确诊病例开展流调、消毒消杀指导费用约需29.1万元。

29.1

9

建设无疫苏木镇、嘎查村

按三年实现动态清零只享受一次机会预算,每个苏木镇50万元,7个苏木镇350万元;每个嘎查村2万元,90个嘎查村(社区)180万元,合计530万元。

530

合计

161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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