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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锦旗违法用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发〔2022〕157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杭锦旗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35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违法用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2〕122号)要求,结合全旗正在开展的土地整治暨例行督查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用地问题、新增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起底”大清理“大整治”。通过专项行动,对我旗2017年以来历史遗留的所有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大起底”,摸清底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大清理”,推进整改处置,全面实现清仓见底;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和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占用土地和随意侵占耕地多发势头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章立制,全面推进土地综合“大整治”,促进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旗委、旗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从严处置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加强源头管控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零容忍”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坚决扛起耕地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二、清理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共111个违法违规问题。 

  (一)5年来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2017—2021年卫片执法发现的56个违法用地问题。其中:2018年度卫片执法问题7个,2019年度卫片执法问题3个,2020年度卫片执法问题24个,2021年度卫片执法问题22个。 

  (二)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未完成整改的问题。2021年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未整改到位的10个违法用地问题,均属黄河流域问题。 

  (三)历年例行督察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问题。2016年—2020年以来土地例行督察反馈未完成整改的16个问题,其中2018年及以前督察13个问题,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3个问题。 

  (四)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2021年度耕地保护共下发我旗三大类29个问题。其中,卫片执法类27个、基础设施项目等非农设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类1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类1个。 

  三、工作目标 

  (一)年底全部清仓见底。本次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从2022年6月开始,为期半年。对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存量违法用地问题到2022年12月31日,实现“清零”目标。 

  (二)加强源头严管严控。“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新增违法用地问题,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三)补齐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总结,聚焦管理粗放、基础薄弱、政府主体责任不落实、查处不力等短板弱项,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健全完善机制,确保实现长治长效。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再排查,补充完善问题台账。各苏木镇、相关部门要对照2017-2021年卫片执法违法用地台账、2021年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整改台账、历年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台账、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违法用地清单,对照自治区、市下发的问题台账进行全面再排查,对未纳入台账的问题补充纳入,建立总台账。 

  (二)严格依法查处,确保违法用地查处到位。旗自然资源部门对排查发现违反自然资源法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函告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各综合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执法改革确定的职能职责,及时立案查处,严格时限、统一标准、确保履职到位,查处到位。该拆除违法建筑物的必须要坚决拆除,该退还土地的要尽快退还、该没收违法建筑物的要坚决没收、该罚款的要罚款、该移送相关部门的要移送、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要追究责任,案件办结后要及时立卷归档;对排查发现涉及生态环境、水利、农牧、林草等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相关部门在查处到位后要及时形成规范的举证材料,汇交至旗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审核、汇总、销号。 

  (三)分类处置,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依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分类施策,推进处置。一是属于2020年7月3日之前发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要统一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台账,待国家出台整治措施后依法整治;二是“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问题,在依法依规查处到位的前提下,加快完善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三是对“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该没收违法建筑物的要依法没收,该拆除违法建筑物的要依法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四是对属于新增违法问题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是完善“10日立案工作制度”,对违法用地符合立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查处,原则上3个月内完成整改,消除违法状态。违法项目用地报批指标,均使用以当年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算配置的计划指标。 

  五、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旗人民政府成立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仲平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广平  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方立妍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邱金马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萨如拉  旗人民法院院长 

  淡鹏飞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折晓光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旗生态保护与发展协调服务中心副主任 

    员:赵    旗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李麒麟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文天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旗水利局局长 

      旗农牧局局长 

  李利军  旗能源局局长 

  王树飞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局长 

  何永岗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苏永权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俊峰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白毕力格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儒东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魏爱民  锡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云峰  伊和乌素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巴拉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呼和木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李俊文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回头看”工作的日常调度、督促检查、组织落实等具体工作。 

    任:折晓光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李儒东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贺海斌  旗自然资源局副科待遇干部 

    员:李淑燕  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旗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厅长 

  满都呼  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旗发展改革委综合股负责人 

      旗交通运输局规划股股长 

      旗水利局水资源服务股股长 

  王换霞  旗农牧局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旗能源局办公室负责人 

      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办公室科员 

  梁晓勇  旗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资源管理股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清理整治党政同责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回头看”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细化各项整改要求,按月制定整改完成目标,及时完成各项清理整治任务。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根据整治要求督促指导各苏木镇做好本领域的违法用地问题查处整治工作。 

  一是旗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回头看”行动的问题摸排,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下发各苏木镇;对发现的问题组织研判,找出症结、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督查督办、挂牌督办;总结“回头看”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交通、水利、能源、农牧、住建局、林草局等部门要对纳入清理整治时间范围内本行业领域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梳理、再排查,紧盯整改问题和紧盯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整改进度;落实行业部门整改责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组建,推进项目用地审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发改、林草、农牧、环保、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评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建立专项整治绿色审批通道主动提前介入,及时受理、及时审批;负责对接市相应部门,盯办相关审批手续。 

  七、时间安排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年9月5日前)。按照自治区政府、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制定下发《杭锦旗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组织各苏木镇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汇总,补充完善问题台账,制定具体问题处置方案,做到一案一策”。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1月底前)。苏木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处置措施,开展问题查处整治工作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有整改时限的要限期完成整改整改一宗、举证一宗、审核一宗、销号一宗,切实做到及时整改、及时销号”,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清零”。各苏木镇,相关部门在认真总结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11月25日前,报旗领导小组办公室。旗政府将根据各苏木镇,各部门整治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进行督导指导,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并向市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三)总结建制阶段(2022年12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苏木镇、相关部门整治成果进行全面梳理汇总,针对违法用地管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完善审批监管流程,推动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 

  八、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苏木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各苏木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期实现清零目标。 

  (二)完善机制,协调联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与交通、住建、发改、环保、水利、农牧、林草、能源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完善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查处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三)严格标准,从严整治整治标准参照《土地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指引》,对已依法查处到位,并通过拆除复垦、恢复土地原状、完善用地手续等方式消除土地违法状态,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已追究到位的,认定为整改到位。整治问题涉及其他专项行动另有要求的,按照具体要求执行。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把清理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整治标准进行整治。旗政府组织专班各苏木镇、各部门的举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问题再次发生。 

  (四)加强监督,严肃问责。旗领导小组将建立日调度,周通报、定期会商挂牌督办工作机制,按期统计整改进展情况,对未完成整改目标、整治过程中工作推进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地区,旗政府将约谈各苏木镇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中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杭锦旗2017-2021年卫片执法发现违法用地56个问题情况 

  2.杭锦旗2016-2020年以来土地例行督察反馈16个问题情况 

  3.杭锦旗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29个问题情况 

  4.杭锦旗2021年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10个问题情况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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