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严防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和滥用,按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自5月份开始,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严格检查。按照“严格监管、检查到位、重点跟踪、确保安全”的原则,此次检查以曲马多复方制剂、地达西尼等为重点品种,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销渠道和票据管理、储存条件、安全管理设施、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等为重点内容,以医疗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单位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采购、储存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二是全面摸排,自查自纠。根据职责分工,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摸排,并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重点自查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购买、使用、储存和安全管理情况,切实找漏洞、补短板。
三是强化责任,有案必查。细致查看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层层落实责任,是否存在有效的控制防范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购买、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确保经营使用的每一批特殊药品来源可核查、流向可追溯,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是结合检查,强化宣教。检查人员认真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分析当前特药监管和禁毒安全形势,要求企业务必做好定点采购、双人验收、专册管理、定期养护等,严防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失。
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5车次,排查药品零售企业48家次,检查涉及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机构11家次,未发生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弊事件。通过检查,有效预防和减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提高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严防二类精神药品药物滥用和流弊事件的发生。下一步,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日常监管,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针对风险隐患和安全漏洞,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对违法行为出重拳、零容忍,严防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弊事件发生,坚决守住公众安全用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