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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部分中央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旗(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轮作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 2022〕62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2〕77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2〕54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2〕62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内财农〔2022〕635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旗区部分中央农牧业专项资金万元,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详见附表。

  你旗区接文后,请根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安排给脱贫旗县的资金,按照财政部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2022年部分中央农牧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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