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预算情况

2017预算编制思想:以提高旗社保局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前提,保障我旗社会保险业务平稳运行,我局财务股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此次预算,望上级领导给予审阅。

2017年工资预算编制依据:以 2016年10月份工资为基数计算2017年全年工资。

一、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1994年10月20日经杭锦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杭机编发〔1994〕23号),隶属于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科建制。2010年2月,过渡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局内核定事业编制31人,副科以上领导3名(1名局长,2名副局长)。

二、主要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核定和待遇发放;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核定、征缴、管理和待遇发放;代财政发放失地农牧民生活补贴、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等;负责属地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保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单位总体情况

总人数合计:45人,(其中实有在职在岗:31人、离岗创业:1人、到龄离岗1人、病休1人、退休11人)。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财务股、职工医保股、城镇居民医保股、综合业务股、稽核股、退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股,老年活动中心。

四、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杭锦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25969.54万元。基本支出2236.54万元:包括统发退休人员工资112.69万元,统发在职人员工资231.91万元,公用经费7.54万元,取暖费4.7万元,车辆运行经费1.7万元,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1878万元。项目支出2373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28万元,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60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302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1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41万元,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5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80万元,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37万元,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53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安排支出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杭锦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

(注:隶属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单位)
    附件:2017年杭锦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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