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就业服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地说明

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完成全旗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核定、审核、发放工作,并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失业保险的征缴工作,负责失业职工的组织、登记管理,并对失业人员提供培训、推荐、再就业及转业训练,扶持和指导失业职工开展自救和自谋职业;

2、组织师资按时搞好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按照我旗劳动力市场需求,搞好我旗下岗职工转业、转岗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劳动力外出、送出培训以及全旗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3、职业介绍所为本旗城镇人员求职和本旗用人单位招聘城镇人员提供服务,组织劳务交流洽谈、劳务承包、劳务输出协作等活动,并为本旗外出就业的人员办理外出就业证;接收接管企业单位人事关系档案,负责管理全旗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疏导和管理工作;

4、管理全旗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就业领域,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服务中实现再就业;会同社区服务成员单位及居委做好对社区就业服务实体审核发证管理,并建立台账;为社区就业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并统计汇总社区就业服务各项指标;指导全旗基层劳动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负责全旗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统计及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报表,并建档立卡;认真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杭锦旗就业服务局属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单位,设置有办公室、农牧区劳动力就业管理股、失业保险股、财务股、职业介绍所、就业训练中心、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就业股八个职能股室。在职职工28人,离岗、病退休人员20人,编制外财政供养人员1人(困难家庭安置)。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377.26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工资支出项,365.18万元。公用经费28人×2600=7.28万元(办公费2.68万元,差旅费3.2万元,电费0.6万元,水费0.1万元,邮电费0.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取暖费865平方米,3.1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1.7万元,是指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2.08万元,分别为办公费2.68万元,差旅费3.2万元,电费0.6万元,水费0.1万元,邮电费0.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 3.1万元。

2017年7月3日

2017年就业服务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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