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就业服务局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地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杭锦旗就业服务局成立于1991年隶属劳动人事局,直办劳动服务公司,甘草加工厂等劳动服务企业。19928月就业服务局撤消,业务归劳动人事局。1996年恢复旗就业服务局,隶属于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独立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的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随着就业服务工作的地位逐步凸显,就业服务局工作的职能转变,20102月就业服务局的性质由事业单位转变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基本职能职责

  1、负责完成全旗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核定、审核、发放工作,并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失业保险的征缴工作,负责失业职工的组织、登记管理,并对失业人员提供培训、推荐、再就业及转业训练,扶持和指导失业职工开展自救和自谋职业;

  2、组织师资按时搞好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按照我旗劳动力市场需求,搞好我旗下岗职工转业、转岗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劳动力外出、送出培训以及全旗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3、职业介绍所为本旗城镇人员求职和本旗用人单位招聘城镇人员提供服务,组织劳务交流洽谈、劳务承包、劳务输出协作等活动,并为本旗外出就业的人员办理外出就业证;接收接管企业单位人事关系档案,负责管理全旗剩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疏导和管理工作;

  4、管理全旗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就业领域,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服务中实现再就业;会同社区服务成员单位及居委做好对社区就业服务实体审核发证管理,并建立台账;为社区就业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并统计汇总社区就业服务各项指标;指导全旗基层劳动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负责全旗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统计及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报表,并建档立卡;认真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杭锦旗就业服务局设置有办公室、农牧区劳动力就业管理股、失业保险股、财务股、职业介绍所、就业训练中心、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就业股八个职能股室。在职职工29人,离岗、病退休人员20人,编制外财政供养人员1人(困难家庭安置)。 

  三、预算内容说明

  (一)2016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共计1109.23万元。 

  (二)预算收入来源

  预算收入来源均为财政拨款。

  (三)预算支出明细

  基本支出预算:2016年我局统发人员49人工资预算375.73万元;非统发人员1人工资预算1.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取暖费2.6万元;公用经费7.8万元,主要用于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费等支出;财政对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补助256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培训补贴是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预计培训1000人,88万元;鉴定补贴是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给予的补贴支出,预计鉴定600人,18万元;社保补贴为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预计补贴700人,21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就业困难人员再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补贴支出,预计补贴150人,147.6万元。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数

  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1.7万元,是指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杭锦旗就业服务局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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