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社保局2016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2016预算编制思想:以提高旗社保局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前提,保障我旗社会保险业务平稳运行,我局财务股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此次预算,望上级领导给予审阅。

  2016年工资预算编制依据:以 2015年10月份工资为基数计算2016年全年工资。

  一、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1994年1020日经杭锦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杭机编发〔199423号),隶属于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科建制。20102月,过渡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局内核定事业编制31人,副科以上领导3名(1名局长,2名副局长)。

  二、主要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核定和待遇发放;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核定、征缴、管理和待遇发放;代财政发放失地农牧民生活补贴、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等;负责属地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保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单位总体情况

  总人数合计:46人,(其中实有在职在岗:30人、离岗创业:1人、到龄离岗3人、病休1人、退休11人)。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财务股、职工医保股、城镇居民医保股、综合业务股、稽核股、退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老年活动中心。

      编内在岗: 30

      实有编制:31

      未转正人员:0

      离岗创业70%: 1人 (奇耀武)

      病休:1人 (张旭)

      到龄离岗:3人(李小平、马桂芹、王勇)

      退休:11

      车辆: 1辆。财政供经费编制数: 1辆;总编制数: 1辆。

      房屋面积:1417.98平方米。

      供热面积:1312.64平方米。

     总占地面积:3583.78平方米。

  四、基本支出        378.12万元。

  1.工资性支出                       

  工资性支出363.4万元(在职工资251.27万元、退休工资112.13万元)。

  2.公用经费                           

  (1)公务费:共安排8.32万元。

  (2)车辆运行维护费:车辆编制1个,安排1.7万元。

  (3)取暖费:供暖面积1312.64平米,取暖费为4.7万元,与上年相同。

  五、支出预算情况

  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员补助支出

  29243.01万元

  1.养老保险

  23275.3万元

  (1)201410月-201512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500万元

  (2)201410月-20156已扣未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4217万元

  说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60%为缴费基数;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从201410月起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60%为缴费基数;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从201410月起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4年共计7935人参保,其中:工会13人,月工资总额42403737元(以201412月工资表为依据计算,缴纳10-12月),共需安排2544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5年上半年共计8348人参保,其中:工会13人,以月工资总额45203386.21为缴费基数(以20151月工资表为依据计算),共需安排5424万元;2015年下半年共计8273人参保,其中:工会13人,以月工资总额51714138.11元为缴费基数(以201511月工资表为依据计算),共需安排6206万元,2015年共需安排11630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年金2014年共计7935人参保,其中:工会13人,月工资总额42403737元(以201412月工资表为依据计算),共需安排1018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年金2015年上半年共计8348人参保,其中:工会13人,以月工资总额45203386.21元为缴费基数(以20151月工资表为依据计算),共需安排2170万元;2015年下半年共计8273人参保,其中:工会13人,以月工资总额51714138.11元为缴费基数(以201511月工资表为依据计算),共需安排2482万元,2015年共需安排4652万元。  

   (3)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1737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6年共计8273人参保,其中:工会13人,以月工资总额51714138.11元为缴费基数(以201511月工资表为依据计算),共需安排12411万元。

  职业年金2016年共计8273人参保,其中:工会13人,以月工资总额51714138.11元为缴费基数(以201511月工资表为依据计算),共需安排4965万元。

  (4)到龄合同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225万元

  说明:依据杭锦旗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5]29号以及杭锦旗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1]9号文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待其退休时由旗财政补足20038月份以后单位欠缴部分,预计2016年有45人退休,平均每人约需补缴5万元,安排225万元,届时据实拨付。

(5)“小三场”职工养老保险

  9万元

  说明:根据杭政办发[1999]2号文件要求,安排摩林河草籽场、哈拉淖良种场、摩林河种畜场养老保险缴费补贴9万元。

(6)临时工养老保险

  91万元

  说明:根据杭锦旗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0]18号、杭锦旗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9]24号、杭人社发[2010]192号、[2011]267号文件要求,2015年离退休贫困家庭子女81人、十年以上工龄临时工22人,共计103人,按照社平工资60%3673元作为缴费基数(预计社平工资比上年增长5%,即3498*5%=3673元),缴费比例20%,安排91万元,拨付时按实有参保人数和公布的社平工资计算。

(7)历年欠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809.3万元

  说明:2008年一次性配套1822.07万元,其中农牧民养老保险1781.82万元(2009年以前1566.49万元,2012215.33万元),居民养老保险40.25万元(2009年以前7.47万元,201232.78万元),2013年已拨付939万元,2015年已拨付73.7万元,至今欠补809.3万元。

(8)补贴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

  48万元

  说明:依据鄂府发[2008]26号文件要求,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政府每人每年补贴1500元,市旗两级按8:2承担,预计2016年此项参保人数1600人,共需安排240万元,其中旗级安排48万元。

2.医疗保险

  3404.01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 险

          3087万元

  说明:根据鄂府发[2012]61号、伊署发[2000]10号文件要求,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10515人(在职8260人、退休2255人)、转制破产破产企业退休人员995人、合同制工人退休131人、工会在职及广电30人,军转干部3人,共计11674.按社平工资的60%3673元计算,共需安排3087万元。

(2)大额医疗保险

  59万元

  说明:根据杭政办[2009]33号文件要求,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均参加大额医疗保险,个人每年缴纳50元、财政补贴50元,截至201511月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1777人(含破产企业退休人员995人、临时工103人),共需安排59万元。

(3)临时工医疗保险

  27万元

  说明:依据杭锦旗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09]24号、[2010]18号文件,离退休贫困家庭子女81人、十年以上工龄临时工22人,共计103人,按照社平工资60%3673元作为缴费基数(预计社平工资比上年增长5%,即3498*5=3673元),缴费比例6%,安排27万元,拨付时按实有参保人数和公布的社平工资计算。

(4)离休干部医疗费

  100万元

  说明:实行实报实销制,截至2015年11月底已报支离休干部医疗费30万元,预计到年底还需报支50余万元,全年约需80万元。2016年预算数安排100万元,届时据实拨付。

(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74万元

  说明:《鄂尔多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劳社发[2010]2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标准的通知》(鄂府函[2012]178号);鄂财社指[2013]296号;鄂财社指[2015]394号;鄂人社发[2015]500号。

  筹资标准为①大人678.6元/人年,其中:中央268元、自治区40.6元、市140元、旗60元、个人170元;②学生和儿童678.6/人年,其中:中央268元、自治区40.6元、市260.2元、旗19.8元、个人90元;③残疾人学生儿童678.6/人年,其中:中央268元、自治区40.6元、市260.2元、旗29.8元、个人80元;④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678.6/人年,其中:中央268元、自治区40.6、市级140,旗120元、个110元。预计2016年参保人数21305人,共需安排1203万元,其中旗本级需安排74万元。

(6)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5万元

  说明:依据鄂府发[2011]20号文件要求,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每人每年给予500元补贴,市旗两级各承担50%,预计此项参保人数200人,共需10万元,其中旗级安排5万元,届时按参保人数据实拨付。

  (7)民委代缴少数民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52.01万元

3.其他社会保险

  257.5万元

(1)职工生育保险

  146万元

     

  说明:依据《鄂尔多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社发[2010]235号)文件要求,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纳入参加生育保险范畴,单位缴纳部分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4%。共计8260人参保,按社平工资的60%3673元计算,需安排146万元。

(2) 行政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102.5万元

  说明:依据内政发【2014】65号文件精神,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需纳入参加工伤保险范畴,内蒙古自治区单位缴纳部分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社平工资的60%3673元计算,缴费比例为0.2%。共计6878人参保,其中:事业单位3865人,行政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013人,共需安排102.5万元。

(3)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

 9万元

  说明:根据鄂劳社发[2011]129号文件要求,对关闭破产企业的老工伤人员3人由旗财政按属地原则每人补贴3万元,安排9万元,实际拨付时按市劳动局认定数予以核拨。

4.社保补助

 2306.2万元

(1)企业退休人员执行事业工资补差

  1159万元

  说明:依据旗委2007年428日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政府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1998]6号、[2008]37期、鄂府办函[2008]28号、杭人社发[2010]262号、杭人社发[2012]532号文件要求,原企业副科以上退休干部、旗供销社退休、200411日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合同工退休金执行事业工资,与企业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旗财政予以补贴,该部分人员现有307人,每月补差86.8万元,约需安排1042万元,其中⑴企业化事业管理人员171人,每月补差36.7万元,年补差440万元;⑵合同工退休132人,每月补差49.9万元,共补差599万元;⑶呼镇二十三团部分兵团战士家属4人,基本养老金从201211日起调整为1230/人月,其中居民养老金中支550/人月、财政补差680/人月,需安排3.3万元。另预计2016年合同工退休45人,每人月补差约需3700元,按7个月计算,增资约117万元。共需安排1159万元,届时据实拨付。

(2)企业离休干部住房补贴

  2万元

  说明:企业离休干部4人,按每人每月400元发放住房补贴,需安排2万元。

(3)离任嘎查村干部待遇

  429万元

  说明:依据杭党字[2012]12号文件要求,按在职时任嘎查村“两委”正副职年限长短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元、750元、800元、912元生活补贴,扣除已享受城乡养老保险或抚恤金待遇金额,差额部分由财政补贴。截至2015年到龄离任嘎查村干部493人,月补差额35万元(347333),需安排417万元;预计2016年到龄离任嘎查村干部16人,约需安排12万元,共需安排429万元,届时据实拨付。

(4)“文革”期间伤残人员护理费及生活补贴

3.2万元

  说明:依据中共杭锦旗委组织部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文革”期间伤残人员护理费的通知([2011]103号、105号)、《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文革”期间伤残人员护理费和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74.1元(其中护理费300元、生活补贴74.1元),7人,需安排3.2万元。

(5)“文革”期间伤残人员住院伙食补贴

3.6万元

  说明:依据中共杭锦旗委组织部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文革”期间伤残人员护理费的通知([2011]103号、105号)、厅发[2010]47号、杭党纪要[2011]20号,文革伤残人员旗内住院补贴标准每人每天21元;旗外住院补贴标准每人每天30元;全旗共有文革伤残人员59人(财政局发放工资有47人,社保局代发工资有12人)。预计2016年文革伤残人员有40人住院,每人按30天计算,每天补助30元,合计3.6万元,届时据实拨付。

(6)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464.4万元

  说明:依据鄂府发[2010]19号文件要求,从2010年起,连续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生活补贴,2015年增加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共3200人,其中:20091231日之前退休1910人,市财政全额承担,20091231日以后自然增长的1285人补贴由旗财政自行负担,共需安排1152万元,其中本级需安排464.4万元,届时按需据实拨付。

(7)失地农牧民养老金

 195万元

  说明:依据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单[2006]13期、[2008]63期、[2009]39期、中共杭锦旗委会议纪要(杭党纪要[2010]15号)文件要求,七星湖旅游区、锡尼镇工业园区征用草牧场农牧民,共192人,其中15人每人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补贴、128人每人每月发给350元生活补贴、49人每人每月发给2318元生活补贴,每月补贴共计16.28万元,共需安排195万元.

(8) 文革伤残人员工亡补助金

 50万元

  说明:依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八个涉及政策层面的信访问题解决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47号)199610月以后去世的企业“文革”伤残职工和退休人员,按照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7个月的金额发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预计2016年有3人享受文革伤残人员工亡补助金,预计2016年社平工资比上年社平工资增长5%,即5830*5%=6122元,6122*3*27=50万元。实际拨付时扣除市财政专项和旗财政补差人员生活补贴后据实拨付。

 

     附件:杭锦旗社保局2016年预算表和“三公”经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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