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粮食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说明

  一、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粮食企业、粮食经营者以及粮油加工业统计工作,按规定编制统计报表;负责按照《粮食流通管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对粮食收储企业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负责督促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定期如实报送粮食收购销售、库存数量报表,并依法进行检查;负责粮油统计和信息工作,收集、整理、测报旗内粮食收购总量、消费总量和供需平衡情况,及时掌握粮油市场形势、粮食价格变化和粮食主流信息,为政府宏观调控、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负责汇总编制全旗社会粮食商品流通统计报表;负责粮食市场建设,搞好粮食批发企业的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粮油质量检查和安全储存、“四无”建设、储备粮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起草有关业务统计、仓储等方面的文件。指导并检查监督全旗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管理;负责相关政策性资金补贴的管理、拨付和结算工作,监督检查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全旗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全旗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方案及确保粮食安全的中长期规划及应急机制,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调整;制定全旗粮食流通监督工作制度,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对国家粮食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管理全旗社会粮食流通,抓好粮食市场的监管管;负责粮食质量管理,依据粮食质量和卫生标准,监督检查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中的粮食质量、食品安全以及原粮卫生,监管陈化粮处理,组织查处粮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检查全系统安全生产及行业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地方储备粮调动和仓储管理,拟订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旗储备粮规模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旗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负责拟定全旗粮食质量监洌体系的布局规划;负责全旗粮食行业内的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相关工作;负责根据上级粮食部门的委托和授权,收集、报送当地粮食质量与卫生安全信息,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和意见;负责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负责承担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测、抽样等任务;参与国家粮油标准及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定工作;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完成旗委、政府及旗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杭锦旗粮食管理局是旗人民政府管理全旗粮食的职能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属全额拨款单位。杭锦旗粮食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质检站。我局共有12个人员编制,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4人,其中:编内在岗人员12人,编外在岗人员1人,在职不在岗4人,退休10人,死亡抚恤人员1人,财政供养车辆编制数2辆。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收入:人员工资127.38万元,离退休工资103.26万元,抚恤人员工资1.71万元,公用经费3.38万元,车辆运行经费3.4万元,业务经费191.87万元,合计431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人员工资127.38万元,离退休工资103.26万元,抚恤人员工资1.71万元,公用经费3.38万元,车辆运行经费3.4万元,业务经费191.87万元,合计431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3.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费:1.6万元,差旅费:1.28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合计6.7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无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杭锦旗粮食管理局 

  20185月15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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