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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呼和木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和计划,促进苏木乡镇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⑵搞好区域内市场体系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集聚人口的能力。

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搞好对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能力;搞好农牧民的科技培训和服务,使更多的农牧民掌握农牧业科学技术;及时向农牧民提供农牧业生产方面和各类市场供求信息;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开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好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公益事业,加强农村牧区低保、救灾救济、扶贫解困等工作,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⑷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域优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制定科学的农牧业发展计划,积极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壮大苏木乡镇、嘎查村经济实力。

⑸加强区域内生态建设,强化禁牧休牧工作,巩固水保项目建设成果,为区域内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⑹管理苏木乡镇经济及财政;管理本区域内的土地、农田水利设施、乡村公路;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本地区集镇、村镇规划建设和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发展苏木乡镇公益事业。

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牧民合法权益。

⑻监督苏木乡镇各类经济组织和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监督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督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情况。

⑼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倾听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发扬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作风。

⑽加强对各嘎查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

⑾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呼和木独镇现有5个机构,其中1个政府机关(杭锦旗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4个事业机构(农牧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呼和木独镇财政所)。共有23个行政编制,2个工勤编制和25个事业编制。有在职在岗人员62人,在职不在岗7人,有退休人员38人,抚恤人员7人。

二、2017年呼和木独镇预算收支情况

(一)2017年呼和木独镇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呼和木独镇预算收入1157.23万元

(二)2017年呼和木独镇预算支出情况

1. 统发人员工资813.33万元;

2. 苏木镇运行经费236.5万元;

3. 社区办公经费3万元

4. 嘎查村工作经费40万元

5. 嘎查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48.4万元

6. 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报酬16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额0元、增(减)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金额1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金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额0元、增(减)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金额1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额0元、增(减)0%。

3、公务接待费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额0元、增(减)0%。

(四)机关运行经费236.5万元安排情况

(1)公用经费16.12万元;

(2)取暖费41.29万元;

(3)机燃费11.9万元;

(4)安全生产工作经费5万元;

(5)财政所工作经费6万元;

(6)残联工作经费2万元;’

(7)城镇消防工作经费5万元;

(8)会议费6万元;

(9)基层动检所工作经费5万元;

(10)基层妇联工作经费1.5万元;

(11)接待费3.9万元;

(12)老年体协经费5万元;

(13)人大工作经费5万元;

(14)城建站工作经费3万元;

(15)防雷防雹费用1万元;

(16)网络服务费4万元;

(17)群众娱乐活动经费20万元;

(18)政协委员联络室工作经费5万元;

(19)综治创安费25万元;

(20)计划生育经费12.2万元;

(21)街道维护费10万元;

(22)禁牧经费5万元;

(23)路灯维护费5万元;

(24)确权换证工作经费5万元;

(25)社保所工作经费2万元;

(26)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工作经费2万元;

(27)乡风文明工作经费1.59万元;

(28)宣传工作经费5万元;

(29)镇对村目标考核费5万元;

(30)共青团组织活动经费2万元;

(31)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四、名词解释

详细公开内容请参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内财预〔2016〕209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16〕27号)

 

附件:1.2017年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xls
      2.2017年杭锦旗呼和木独镇预算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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