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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2014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有行政内设机构3个: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有事业内设机构4个:呼和木独镇农牧业服务中心、呼和木独镇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呼和木独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呼和木独镇财政所。 

    二、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并保证其贯彻执行和落实。 

  2.领导、组织和管理本区域的经济建设,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财政、体育事业和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土地等各项行政工作,使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 

  4.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嘎查村、单位、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监督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各经济组织和个体户的合法权益。取缔违法经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5.管理本级财政、税收,指导和监督各嘎查村、各单位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其它经济管理工作。 

  6.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持社会安定团结。 

  7.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为乡镇企业和农牧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条件,扶持科技示范户、各类个体户的发展,为农牧民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8.负责组织资源、技术推广、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本区域内农牧民做好服务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改善本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促进农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0.监督各行各业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嘎查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发展群众自治,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11.承办旗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4年财政预算安排 

  2014年财政预算总额1102.08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411.42万元,退休人员工资270.88万元,抚恤人员工资11.22万元,在职人员公务费23.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取暖费49.46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9.5万元, 村嘎查办公经费17.5万元, 嘎查村其他必要支出7.5万元, 防雹费用0.77万元, 防凌防汛经费55万元, 共青团组织活动经费2万元,会议经费6万元,基层动监所工作经费3万元, 绿化水电费4万元,培植税源、支持经济发展支出87.27万元,计划生育办公室经费10.9万元, 街道维护费1.2万元, 抗旱救灾及防洪抢险5万元, 科技工作经费5.8万元, 路灯电费维护费0.96万元, 群众娱乐活动经费15万元, 人大联络室工作经费5万元,森林防火工作经费5万元, 砂石路维护经费15万元, 市政环卫费用26万元, 网络服务费用3万元, 镇对村目标考核费5万元, 政协委员联络室工作经费5万元, 综治创安维稳经费10万元,。 

  四、201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呼和木独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 

  

  附件:1.2014年预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

  2.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预算补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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