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政法委现有综治办、维稳办、依法治旗办三个常设机构,政治部、办公室、执法监督室三个内设科室,核定编制数23个,其中,行政编5个、事业编18个。截至2015年底,实有在职人员20名,离岗人员1名,病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6名。核定领导班子4名(1正3副)。从人员结构看,其中县处级1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4人,科员、办事员11人。单位现有党员16名,蒙古族干部8名,妇女干部2名,平均年龄38.9岁。
二、职能职责
旗委政法委属市级核准科级建制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是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三是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四是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五是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六是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七是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八是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九是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2016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下达指标261.55万元,其中:
1、公用费用(公务运行费):4.94万元;
2、常委部门远行经费:6.12万元;
3、车辆运行经费:1.7万元;
4、政法干警人身保险费:6.06万元;
5、在职人员工资:179.60万元;
6、退休人员工资:63.1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度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按照公用经费的2%计算)。
中共杭锦旗委政法委员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