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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宝日盛新能源科技吉日嘎朗图镇光伏支架、管桩生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 
  内蒙古宝日盛新能源科技吉日嘎朗图镇光伏支架、管桩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宝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公安派出所西150米 
  联系人:刘根虎 
  联系电话:18648389701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骏远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北街国贸小区2号楼3单元5号 
  联系人:张娇 
  联系电话:15947513134 
  邮箱:275876459@qq.com 
  四、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格更召嘎查原三中旧址,内蒙古宝日盛新能源科技吉日嘎朗图镇光伏支架、管桩生产项目建设年产15000吨光伏支架生产线三条,建成后年总产能达45000吨,管桩年产300万米。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6000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五、征询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 公示说明 
  1.本次征求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的,可自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人民政府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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