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杭锦旗商业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商务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效能,提高专项资金下拨速率,进一步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开展杭锦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要求
1.项目承办主体在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资信等级良好,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
2.项目建设周期在2024年9月-2025年10月之间;
3.项目承担单位具备项目建设运营的生产条件、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
4.开展审计工作,并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
5.上报项目未通过其他渠道在2022-2024年获得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6.以上条件均能满足。
二、项目征集重点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企业等物流资源,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畜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畜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畜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六)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与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三、上报项目安排
1.请各企业积极上报项目,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材料;
2.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纳入自治区商务厅项目库,进行后续申报工作;
3.上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有意报名的企业请于2024年9月28日前与杭锦旗工信和科技局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上报邮箱:hjqgxhkjj@126.com
联系人:井海霞
联系电话:0477-6887575
附件:1.《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上报项目材料清单》
2.《杭锦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基本情况表》
3.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信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