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局领导将督促整改的责任落实到项目审计组,坚持“谁审计、谁督促整改”,确保整改效果。二是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审计过程之中,边审边改,增强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时效性。三是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限将整改结果报告旗审计局。四是将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次审计的内容,并将上次审计整改意见落实结果写入审计报告。五是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力促被审计单位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六是定期回访检查整改。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定期对审计项目进行回访,检查审计是否真正达到了“审、帮、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