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1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1.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www.hjq.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413198103@qq.com
2.邮寄地址:杭锦旗政务服务中心303办公室,杭锦旗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三股(市政与建设工程)(收),邮编:017400,联系人:青克尔,联系电话:0477-2276753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1:《杭锦旗锡尼镇城市更新(平房区改造)示范项目专项规划》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