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不断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选聘万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旗范围内聘请10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杭锦旗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企业界、行业协会代表;曾从事行政执法或行政执法监督岗位,有行政执法工作经历,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的退休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以及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的行政处罚记录;
(二)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三)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开展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四)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三、职责权限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杭锦旗司法局组织下,对全旗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一)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向有关机关反映行政执法违法行为;
(三)参与调查了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四)应邀参加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五)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六)参与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进行评议和考核;
(七)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八)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五、程序要求
参聘人员通过安卓系统的手机下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手机app(附件1),线上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注:上传的照片标准:2寸蓝底免冠照,格式为PNG、JPG格式,图片尺寸不小于402px*614px。手机号码要填写正确,接收信息或重置密码时要接收验证码。)
六、资格审查
杭锦旗司法局依据选聘的条件、要求,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参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法治杭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八、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采取分散工作与集中工作相结合的办法,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
希望全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助力我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杭锦”建设,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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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司法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