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事项概况
(一)事项名称
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发展目标
构建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国土空间格局,建设高质量发展杭锦经济开发区,高品质生活配套。
到2025年,“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实现经济实现高质量跃升产业转型升级,园区绿色低碳水平位居前列,园区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配套服务完善,企业营商环境大幅优化。
到2035年,远景目标:
杭锦经济开发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基本实现。经济实现高质量跃升,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基本建成实体经济、科技应用、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布局合理化、发展集群化、创新协同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幅度提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宜人的绿色园区,双碳实现的低碳园区,活力高效的创新园区,便捷智慧的数字园区,和谐有序的平安园区。
(三)用地规模
规划2035年总建设用地规模为2282.49公顷,集中建设区用地规模为2282.49公顷;规划2050年远景总建设用地规模为4592.82公顷。其中:
独贵塔拉产业园北项目区:规划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用地面积为830.73公顷,规划2050年远景总用地规模为1964.22公顷。
独贵塔拉产业园南项目区:规划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用地面积为924.08公顷,规划2050年远景用地总规模为1684.19公顷。
新能源产业园:规划2035年城镇开发边界用地面积为527.68公顷,规划2050年远景建设用地规模为944.41平方公里。
(四)空间结构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规划形成“一轴、两带、三片区、多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旗域内依托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联动发展形成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轴。
“两带”:沿黄河流域形成的沿黄生态涵养带;沿乌锡铁路形成的园区经济发展带。
“三片区”:独贵塔拉产业园北项目区、独贵塔拉产业园南项目区及新能源产业园。
“多组团”:围绕新能源产业形成的绿色化工组团、精细化工组团、新能源产业组团、绿色化工及新材料组团、特色健康产业组团、再生资源产业组团。
二、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项目实施的态度;事项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对项目实施的建议和意见。
三、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二)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三)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四)公示日期:2023年4月19日一2023年5月3日。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一)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魏世栓
联系电话:15147532233
(二)第三方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联系人:王永强
联系电话:15754880092
杭锦经济开发区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