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要求,汇总杭锦旗生态环境系 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http://ww.hja.gov.cn/), 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杭锦旗生态环境分局联系。
  联系电话:0477--6627140
  传真电话:0477-6627140
  联系地址:杭锦旗生态环境分局五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017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锦旗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紧紧围绕旗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生态环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机制、舆情回复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23年12月,杭锦旗生态环境分局已主动向政府信息办公开信息共112条。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本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的20 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进行了公开。二是其他形式公开方面。在生态环境分局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及通过微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单位各项办事流程等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围绕生态环境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维护好杭锦生态环境分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丰富生态环境工作内容,回应社会关切、解读相关生态环境方面政策等。同时,切实做好服务,对外主动公开联系方式,写明电话、地址及邮箱等信息,方便公众联系。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锦旗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主动公开文件信息,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
  3.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来访群众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答复并通过召开电话及群众座谈会,便民在线评价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着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还不够系统等问题,与政府和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大人员配备数量,统一调配协调。按照《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的信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2.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3.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积极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费用。
  (二)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指导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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