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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52号)和《杭锦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汇总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塔然高勒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所统计数据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在杭锦旗人民政府“杭锦之窗”公开发布,欢迎点击查阅。

  联系电话:0477——69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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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组织保障情况

  2015年,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组织公开机构,继续完善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切实提升了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一是机构建设。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部门落实”的原则,及时制定了《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2015〕136号),并成立了由政府常务副旗长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各苏木镇各部门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专人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制度建设。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72日,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王羽强主持召开了旗人民政府2015年第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杭锦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锦旗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制定下发了《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规范全旗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组织培训。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旗通过建立“杭锦旗政务公开”QQ群、“杭锦旗政务公开”微信群、链接市“政府信息公开资讯”栏目等,对各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日常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人员达166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全旗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55条,其中动态类信息12024条、文件类信息1038条、财政动态类信息156条、公共资源类信息96条、“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类信息47条、公共服务类信息344条、环境保护类信息56条、食品药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类信息194条;同时,向“鄂尔多斯在线”发布动态类信息866条、“在线访谈”2期;“鄂尔多斯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动态类信息287条、“新闻发布会”1条;开通“朔方网”(http://www.shuofang.co/portal.php)网站,为公众了解杭锦新闻查阅杭锦年鉴提供平台;旗人民政府及旗直各部门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动态及“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展情况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旗内政务新媒体共运营包括微博、微信、微视、视频、贴吧论坛等7个平台。“杭锦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达1万余人。“杭锦发布”微博关注人数达4万余人。杭锦旗档案馆共接待查阅者920人次,提供档案资料868卷(册)。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行政权力梳理及公开。2015年,经各执法单位和苏木镇认证梳理确认,我旗(58个执法单位)共梳理出行政权力8134项。其中,行政许可317项,行政处罚6076项,行政征收68项,行政确认108项,行政给付68项,行政奖励43项,行政强制执行113项,行政监督检查470项,行政强制措施139项,其它行政权力732项。经各部门审查、核对、确认,专家论证等程序后已全部向社会公布。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旗2015年财政预算、2014年财政决算及全旗77个一级预算单位(含二级预算单位共174个)的部门预决算全部于11月上中旬实现了公开。三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我旗建设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规范运行,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交易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2015年,累计受理业务270项,组织各类交易活动205次,进场交易总额88253.8665元,中标(成交)金额81107.2458元,节约资金7146.6207元,增值0元。

  其中,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124次,进场交易总投资额73018.4746元,中标总金额67520.5470元,节约资金5497.9276元,节约率7.53%。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81次,预算总额15235.3919元,中标总额13586.6988元,节约资金1648.6931元,节约率10.82%

  锡尼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总计1929套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及建设情况、分配情况等均已向社会公开;同时,向社会公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告2条、划拨供地结果公告6条、协议出让供地结果公告29条、招拍挂供地结果公告12条、征地公告4

  (四)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教育信息公开方面。全旗进一步推行了阳光分班政策,坚持公开、随机等原则,将分班公开化、透明化,同时主动公开了教育人事、教育收费、学校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主要文件。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教育资讯、安全预警、气象提醒等政务服务信息1000余条。2015年,杭锦旗医疗卫生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3家医疗机构均从杭锦之窗公开基本情况,同时将医务工作人员的从业资质、临床经验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据统计,全旗公开医疗卫生文件34份,发布政务信息90

  (五)是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在环保信息公开方面。2015年,全旗共出动执法人员753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25家,依法查处违法案件4起。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水质量监测、环评报告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在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面。工业、食品安全等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动态、调查处理结果、安全生产月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部面向社会及时发布。

  二、政策解读、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政策解读方面。一是加强政策研究。为切实把握好各类政策的“时、度、效”,全旗累计组织召开“十个全覆盖”等政策研读分析专题会议700余场次,深入研究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基本取向、主要内容,确保了各级政策在理解上无偏差、执行上有保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把“旗委政府想说的、媒体关注的、公众关心的”有机结合起来,我旗在加强信息、政策分析研判和预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及时宣传、发布和解读各类政策,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确保群众对政策有全新的理解和认识。截至目前,我旗通过窗口、网络等媒体累计解答各类政策咨询30000多人次。

  (二)舆情回应方面。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网络舆情处置和热点回应、沟通协调机制。利用新闻发布会、旗长热线、旗长信箱及政务微博、微信等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渠道,及时解决和回应群众关注热点。2015年,旗长热线电话受理群众来电550件,办结550件,办结率100%;旗长信箱、收到群众来信198封,办结118封。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旗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印发了《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2015〕136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申请形式等依申请公开须知通过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公开,并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2015年,我旗无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虽然我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单位甚至错误地把这一工作看作是一个阶段性任务,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并推进这一工作。二是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完成上级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较少,创新举措没有,群众需求获取的信息少,同时在扩大知晓度,便于社会监督方面存在不足。因此需各政府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协调推进落实。三是工作规范性仍需提高。一些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和深入,随意性大,工作进展不平衡,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四是提升便民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政务服务大厅虽已建立,但受资金和规模限制,不能完全满足新时期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服务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建设还有待加强。

  为适应新形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要求,我旗将从几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规范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成为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二是切实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培训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渗入到思想意识中,让其真正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开力度,使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通过公开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评议、监督检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并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执纪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处处有制约、环环有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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