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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0〕65号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杭锦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杭锦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后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具有重大引领性,是“十四五”期间统领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性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我旗“十四五”规划体系是以《杭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为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旗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以各苏木镇(塔然高勒)、园区各级各类发展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环节。编制工作至2021年初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杭锦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我旗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旗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由旗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旗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编制旗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及各苏木镇(塔然高勒)、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的总遵循。
  具体编制工作由旗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前期研究阶段(编制工作启动至2020年初)。主要是开展前期调研,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前期重大课题研究遵循旗委、政府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结合我旗当前发展情况,重点对“十四五”时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居民消费提质升级助推经济发展、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区域协同发展、扩大有效投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等方面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寻找破解问题的方向路径,提出科学有效的政策建议。重大课题目录由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报旗人民政府审定(前期重大课题目录见附件1)。前期研究包括宏观发展战略综合类和专业类课题,由各有关部门开展研究。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深入研究,务求形成高质量理论成果,报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各课题终稿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二是纲要起草阶段(2020年初至旗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出台前)。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研究测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拟纳入国家、自治区、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
  三是纲要草案编制阶段(旗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通过后到2021年初)。按照旗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起草旗“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广泛征求各苏木镇(塔然高勒)、园区、旗直有关部门、旗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深入论证,做好与市级“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旗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于2020年底,报旗委、政府审定。2021年初,旗政府将“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提请旗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开发布。
  (二)旗国土空间规划。旗级空间规划是对全旗区域范围内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的安排部署,是旗发展规划在空间领域的细化安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旗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基础作用,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为我旗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我旗各项专项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保护等开发保护活动具有空间性指导和约束作用。具体规划编制工作,由旗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
  (三)旗专项规划。旗级专项规划是我旗发展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安排,原则上限定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主要包括重大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和全旗重大战略的落实。专项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支撑性作用,围绕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领域编制一批旗级“十四五”专项规划,是指导特定领域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具体规划编制工作由旗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四)各苏木镇(塔然高勒)、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各苏木镇(塔然高勒)、园区按照全旗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要与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监测评估。要加强与旗总体发展规划、旗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区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苏木镇(塔然高勒)、园区规划定稿后报送旗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十四五”时期,是杭锦旗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对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苏木镇(塔然高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旗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描绘杭锦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蓝图。
  (二)加强调查研究。要善于研判大势、谋全局,既要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又要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问题。加强旗内外调研,深入基层行业听意见找问题,把发展的途径及瓶颈短板研究深、研究透,积极开展前期专题研究,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支撑、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因素,科学编制规划。同时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科学确定目标、测算指标并做好平衡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做好规划衔接。要做好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与国家、自治区和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衔接,既要细化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又要争取将我旗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自治区和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要进一步加强旗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与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衔接,强化规划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的衔接。旗直各相关部门要于2020年9月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衔接,必要时由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编制单位开展审查论证。
  (四)规范编制程序。要以规范化、民主化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要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在规划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征集应用等方面,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同时,要创新编制方法,打破传统思维惯性,要注重空间谋划,明确空间战略布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及重大生产力布局。要创新规划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杭锦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发展改革委。各苏木镇(塔然高勒)、园区、各部门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根据规划属性强化统筹协调,并认真做好相关涉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承担旗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部门为各编制规划责任主体。各苏木镇(塔然高勒)、园区是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按照全旗要求,抓紧开展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落实规划经费。编制旗“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苏木镇(塔然高勒)、园区规划纲要和旗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经费在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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