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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19〕1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杭锦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杭锦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蓬勃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化服务范围,提高社会化服务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部分农牧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181202号)《鄂尔多斯市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牧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农牧业生产经营状况

作为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大旗,杭锦旗地处北纬37°农畜产品生产黄金带附近,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无霜期为122-144d,相对较长,降水多集中于789三个月,光能资源丰富。农业积温、降水、辐射与植物生长期基本是同步的,具有发展农牧业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禀赋。同时空气、水质、土壤洁净度高,适宜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杭锦旗土地资源丰富,全旗土地面积2835万亩,人均土地206亩,是全国人均土地面积的15倍。全旗有耕地131万亩,宜农宜林待开发土地500万亩,可利用草牧场2000万亩,林地1300万亩。近年来,统筹农牧业综合开发、节水改造、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67万亩,改造盐碱化土地20万亩,全旗节水灌溉面积率达到70%,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80%。特别是沿黄河灌区土壤肥沃,气候适宜,灌溉方便,渠系基本配套,土地利用率较高,可满足各种农作物的生长,主要种植玉米、耐盐碱的葵花、牧草以及瓜果蔬菜等农作物,粮食产量稳定在7亿斤以上,连续五年获评自治区产量大县。

(二)社会化服务优势

就全旗而言,一是近年来我旗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方面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突显。全旗龙头企业达64家(其中市级以上33家、旗级31家),家庭农牧场167家,农牧业专合作社563家。二是我旗种植业结构不断优化,耕地规模化经营率达30%,部分地区耕地规模化经营已见效益。三是我旗现代农牧业已进入了转型发展期,迫切需要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就农牧民而言,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综合素质普遍偏低,老龄化严重,加之受技能和资金限制,单家独户购买大型生产设备不仅资金压力过大,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机械浪费。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农牧民的合作意识和市场意识逐渐增强,与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生产,既解放了生产力,提升了耕地地力,又能提高效益,农牧民意愿强烈

(三)社会化组织发展情况

近年来,全旗共有农机合作组织18个,机具数量439台,专业从业人数176人,其中100马力以上拖拉机29台。有效地配置了当地的农机资源,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长效动力。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农机作业过程中,主动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规范的作业技术,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节省了农业生产劳动力,同时通过实施土地流转、托管土地、代耕代种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繁重的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仅让自己创收,而且使农民收益,真正做到了双赢,成为解放农村劳动力和发展新农村经济的长效动力。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引领小农户、专业大户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广泛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二是通过集中连片社会化服务,可以减少秸秆焚烧,促使秸秆还田,改善土壤结构,提高耕地的有机质含量,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农业增产、农牧民增收。三是进一步摸清我旗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为下一步扶持和壮大我旗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依据。

三、实施内容

(一)种植社会化服务扶持项目

1.实施内容:2019年计划在全旗秸秆产量大的4个苏木镇开展玉米、向日葵及高粱开展标准化生产61600亩,秸秆还田52300亩,深耕或深松61600亩、水肥一体化9000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61600亩(见附表1)。

2.时间任务安排:

2019420-2019815日,标准化生产;

2019320-20191115日,玉米秸秆还田、深耕或深松;

2019610-2019810日,重大病虫草害绿色防控;

2019620-2019810日,水肥一体化施肥环节;

20193-201910月,降肥、降药分别达到5%3%,尽量减少薄膜使用量(薄膜厚度必须为0.01mm)。

()服务技术标准

1.凡是在项目区内种植的农作物必须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进行种植,大力提倡减肥、减药及薄膜的使用。

2.秸秆还田要求作业时将残留在地表的秸秆全部粉碎,采用深耕机械将秸秆全部翻入耕层25-35厘米处;深耕或深松要求深度大于25厘米。

3.重大病虫草害绿色防控要求在玉米生长初期开展玉米红蜘蛛等重大病虫害统一绿色防控2次,隔710天一次,开展玉米田化学除草1次,要求全部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

4.水肥一体化服务要求在有滴灌设备的基础上,分别于玉米拔节期、大喇叭口期和穗期共追施液体肥3次,每次亩追施5公斤。

(三)补助标准

项目共计补贴资金4000000元,其中,秸秆还田项目实施面积52300亩,每亩补贴15元,共计784500元;深耕或深松项目实施面积61600亩,每亩补贴30元,共计1848000元;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项目实施面积61600亩,每亩补贴15元,共计924000元;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面积9000亩,每亩补贴15元,共计135000元;项目区内服务组织和农牧户要严格执行“三减”要求。即根据2018年的调查数据,2019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3%,尽量减少薄膜使用量(薄膜厚度必须为0.01mm),每亩补贴5元,共计308500元。

(四)确定服务组织

服务组织的确定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服务组织的遴选通过调研了解我旗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优先选择本地区有作业能力、有服务经验的组织,服务组织需具备下列条件:

1.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满2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的农机服务组织。

2.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

3.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拥有量不少于8台(套);拥有深松及秸秆粉碎装置等机械;拥有大中型植保机械。

4.有良好的农业综合作业绩效。

5.近二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

每个社会化服务环节确定2个以上服务组织。服务组织负责落实本区域服务面积,同时与服务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服务作业结束后,服务组织需将作业面积汇总,农户签字确认并经服务区域所属村委、镇政府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旗农牧业局备案。

(五)确定服务对象

以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结合规模化生产大户为原则确定服务对象,每一个服务对象的确定,都要尊重本人意愿,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资金拨付主体及方式

资金拨付的主体为具体承担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组织。根据苏木镇考核验收,旗农牧业局综合考评和绩效评价的结果,将服务组织实际完成的服务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给服务组织。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811-12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召开相关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将服务补助范围、补助环节、补助标准等内容面向社会公示,明确服务组织确定的原则、条件及程序。

(二)准备阶段(20191-20192月)。调查了解我旗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确定承担服务的社会化组织。旗农牧业局与服务区域苏木镇政府签订合同,苏木镇政府与承担服务的社会组织签订合同,承担服务的社会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内容要具体明确,体现责、权、利的高度统一。落实服务区域具体田块,并登记造册,由各承担服务的组织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召开12次联席会议,由相关单位和服务组织参加,讨论研究、安排布置有关工作。制订各项工作制度、绩效考评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实施阶段(20193-10月)。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并及时上报服务进度,以便统筹协调。开展技术培训和田间指导。财政局、农牧业局、农机局等相关部门综合协调,及时解决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定期开展检查督导。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10-12月)。验收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抽查、入户座谈等方式,完成试点内容验收和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旗政府分管旗长为组长,农牧、财政、审计、农机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贾巴特尔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员:刘永喜     旗农牧业局局长

      王永涛     旗财政局局长

      薛永良     旗审计局局长

      陈再军     旗农机局局长

王玉计     旗农牧业局副局长

王小峰     旗农牧业局种植业股股长

梅春光     旗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玉计同志兼任。

(二)强化实施指导。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人、专账管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加强支出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五)严格绩效考核。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建立财政局、农牧业局、农机局及所在苏木镇政府和试点区域农民群众等多方考评制度,通过主管部门审查、现场实地抽查、入户座谈、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直接与资金兑付挂钩。

(六)按时报送方案和总结。及时总结上报典型模式和成果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附件:杭锦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分配表


附件

 

 

 

 

 

 

杭锦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分配表

苏木镇

任务数
(亩)

其中

项目实施合作组织及任务数

实施措施

嘎查村

任务数
(亩)

合作组织

任务数
(亩)

独贵塔拉镇

15500

乌兰木独村

10000

绿悠悠种植专业合作社

10000

标准化生产;秸秆还田;深耕或深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降肥、降药、降膜或使用标准薄膜。

永兴村

5500

丰宜种植专业合作社

5500

吉日嘎朗图镇

25000

碱柜村

5000

致远养殖专业合作社

5000

标准化生产;秸秆还田;深耕或深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降肥、降药、降膜或使用标准薄膜。

乃玛岱村

10000

百家旺种植专业合作社

10000

哈拉淖尔农场

3000

耕耘农机专业合作社

10000

光茂村

7000

呼和木独镇

12100

东红柳村

10600

泽祥种植专业合作社

12100

标准化生产;秸秆还田;深耕或深松;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降肥、降药、降膜或使用标准薄膜。

查汗淖尔嘎查

1500

伊和乌素苏木

9000

巴音孟和嘎查

9000

鄂尔多斯市摩林河农牧业有限公司

4500

标准化生产;深耕或深松;水肥一体化;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降肥、降药、降膜或使用标准薄膜。

鄂尔多斯市泰丰源种养殖合作社

4500

合计

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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