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24〕127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内蒙古自治区对杭锦旗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迎接2024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专项工作组(下称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
组 长:阿拉腾达来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王广平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张扣成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邱金马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刘海全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萨茹拉 旗人民法院院长
苗 平 杭锦经济开发区副主任、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柴国芸 锡尼镇镇长
张 彪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提名人选
希 木 巴拉贡镇镇长
李政欣 呼和木独镇镇长
李儒东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提名人选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镇长
李俊文 塔然高勒联合党委副书记
郝喜龙 旗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张保青 旗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 飞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余冬梅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高二林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 欣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乔小平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杭增云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王秀俊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浩林 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
王海荣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党嘉伟 旗司法局局长
杨 慧 旗水利局局长
柴 琴 旗农牧局局长
郝 博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利军 旗能源局局长
刘晓荣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文奇 旗财政局局长
白毕力格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树飞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局长
王鹏飞 旗税务局局长
付 敏 旗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刘 科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杭锦监管支局局长
李宏福 杭锦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杨 欣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杭增云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闫小平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旗政数局杨晶灿、任莉莉、达古拉、曹建飞。其他工作人员可按照工作需要,从旗政数局临时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迎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迎评各指标组工作,负责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以及公文运转、文件草拟、材料整理等。做好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指标组
组 长:杭增云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闫小平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史存慧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旗政数局任莉莉、曹建飞、达古拉、梁红霞、田丽芳。
工作任务: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政务服务规范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等二级指标,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评估评价工作进行指标研究、资料准备、填报等工作。做好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监管指标组
组 长:王秀俊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杨 平 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人员: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张玉龙、王媛、李艳琳、白璐,旗政数局达古拉,以及其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监管执法规范、监管机制创新、公平竞争审查等二级指标,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评估评价工作进行指标研究、资料准备、填报等工作。做好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获得经营场所指标组
组 长:乔小平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海荣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王 瑞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宝日其鲁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昊杰、苏珍霞、胡婉、刘新丽、杨建国、杜延庭、方彤、余波、倪海燕、邬浩宇、李学智,旗自然资源局卢志强、郝宏悦。
工作任务:负责公共服务、获得场所效率等二级指标,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评估评价工作进行指标研究、资料准备、填报等工作。做好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投资贸易指标组
组 长:郭浩林 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张伊平 旗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工信和科技局高媛、蔺慧、达布拉干。
工作任务:负责跨境贸易便利度、招商引资便利度等二级指标,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评估评价工作进行指标研究、资料准备、填报等工作。做好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用设施接入指标组
组 长:乔小平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王 瑞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越 磊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闫小平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宏福 杭锦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人员: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昊杰、苏珍霞、胡婉、刘新丽、杨建国、杜延庭、方彤、余波、倪海燕、邬浩宇、李学智;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璐瑶,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曹建飞;杭锦供电公司高瑞。
工作任务:负责接入效率、公共服务等二级指标,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评估评价工作进行指标研究、资料准备、填报等工作。做好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解决商业纠纷指标组
组 长:萨茹拉 旗人民法院院长
副组长:王 晶 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工作人员:旗人民法院李珂欣、高雄、李杰、张静、崔智博。
工作任务:负责纠纷解决质效,纠纷解决公共服务等二级指标,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评估评价工作进行指标研究、资料准备、填报等工作。做好专项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参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把迎接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切身谋划、切身部署、切身推动。各指标组要列计划、排工期,对照评估内容,做好政策文件、创新举措、典型案例等基础数据的梳理归结,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888内蒙古民营企业服务热线、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内蒙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满意度,全力以赴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综合协调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旗统计局要选派一名业务骨干全程参与本次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集中填报、完善资料、核查验收、明察暗访等工作。
(三)保持工作连续性。各指标组工作人员要全程参与业务培训、佐证收集和问卷填报等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准确性、完整性,严禁中途换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负责到底。实际评估填报工作中,若需要其它部门配合,涉及单位和人员需积极配合工作、服从大局。
(四)加强督促检查。旗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强化专项督查,把迎接自治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作为近期督查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五)做好保障工作。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是对我旗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次“大考”,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要提前做好集中填报现场设施设备布置,确保填报工作顺利开展。要提前派工作人员检查大数据中心电网线路和通信网络运行情况,确保填报期间正常使用。
专项工作组在2024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完成后自行解散,不另文通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