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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4〕73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杭锦旗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杭锦旗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草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稳步推动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落实,结合《鄂尔多斯市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草原禁休牧巡查。全面开展休牧区和禁牧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放牧行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草原网格化监督机制,强化数字化监管,将草原过牧纳入网格一体化监督管理。按照自治区下发的草原过牧预警图斑和各级林长办通报的禁牧休牧检查情况,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力度,提升过牧巡查和案件查处效率。对禁牧休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苏木镇进行通报,巡查结果将纳入本年度林长制考核内容。
  (二)推动和规范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深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把舍饲圈养作为疏解分流草原超载牲畜的主要途径,指导农牧户严格按照核定公示的适宜载畜量放牧,合理利用草原。建立草原补奖资金兑现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权责挂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精准发放,压实农牧民保护草原生态的责任。
  (三)加大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以贯彻落实党的惠牧政策、坚决遏制非法开垦草原行为、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为重点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各苏木镇禁休牧督查执法机构充分利用“三下乡”“祭敖包”等活动,在人口聚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电视广播、发布通告、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农牧民宣传《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营造关心草原、保护草原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建立常态化治理草原超载过牧协调推进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将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与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紧密衔接,采取“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等方式,引导苏木镇和农牧民以草定畜、科学养殖,在“管”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疏”的工作,确保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动草原高水平保护,特成立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何永岗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晓荣     旗林草局局长
  成员:柴国芸     锡尼镇镇长
  张彪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希木     巴拉贡镇镇长
  李政欣      呼和木独镇镇长
  李儒东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镇长
  柴琴      旗农牧局局长
  达布希拉图  旗林草局副局长
  梁海梅      旗林草局党组成员
  赵二平      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行动时间:2024年6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一)启动部署阶段(6月15日前)
  1.旗林草局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开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2.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及时动员部署,开展技术培训,组织好本地区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5日—9月30日)
  1.各苏木镇组织开展休牧区和禁牧区巡查。根据天然草原放牧利用情况和核定载畜量等,对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全面建立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台账,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林长制办公室、政府办督查室、旗林草局将会进行现地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严重、推进缓慢的地区进行通报。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1.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各苏木镇于11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采取措施、主要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书面上报旗林长制办公室。要总结提炼经验,拿出推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新范例,各苏木镇报送至少1个典型案例,其他苏木镇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报送典型案例。
  2.行动成果将作为本年度林长制考核各苏木镇重点内容之一,并对草原超载过牧典型案例和重点区域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各苏木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综合协调林草、农牧、综合执法等部门共同发力,推动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落到实处,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成效。
  (二)聚焦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治理。各苏木镇要聚焦超载过牧问题多发、频发重点区域,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形成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合力,震慑超载过牧、偷牧行为,守护草原生态安全底线。
  (三)发掘典型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各苏木镇要对“治理草原超载过牧、实现生态保护与生产发展的双赢”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炼,为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草原超载过牧治理,推动草原休养生息,促进草原可持续发展实践提供可借鉴、可推广、能落地、能见效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推动实现草原生态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过牧监管,行动过程可溯。专项行动中,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要严肃工作纪律,旗林草局要定期对本地区超载过牧治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佐证材料收集存档,确保数据真实,过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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