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发〔2022〕215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内政发〔2022〕19号)《鄂尔多斯市推进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及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鄂职转办发〔2022〕8号)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构建完整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旗政务服务局牵头在征求各苏木镇、旗直有关部门的基础上,梳理编制了《杭锦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经旗人民政府2022年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杭锦旗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单以外事项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动态更新调整本级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