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3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5日(7日)。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多元料浆气化装置协同处置渣蜡、废活性炭项目 |
鄂杭环审字﹝2025﹞5号 |
2025.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