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旗政务服务局3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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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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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方舱医院建设项目 |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夜鸣沙旅游区西500米处 |
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66667㎡,主要分为隔离区和拓展区。其中隔离区首层面积6807㎡,二层面积6651㎡,共设置444个床位;拓展区用地43737.27㎡,为二期预留空地;配套建设停车场、医疗废物暂存间、进场道路等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采暖使用2台1t/h天然气锅炉(一用一备)作为热源,供暖使用的天然气由新圣天然气公司供给。项目总投资4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 |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 建设过程中易起尘物料(主要是水泥、砂土等)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2m高的围挡。(2) 施工单位必须加强管理,采用限制车速、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泥土洒落地面和采取车辆冲洗及地面洒水等防范措施。(3)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在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时,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防止风蚀起尘。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夜鸣沙旅游区;施工废水包括建筑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 3.噪声:施工现场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的设备噪声。采取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项目场地平整无高差,施工过程中可以做到厂内挖填土方平衡,不需要设置取弃土场。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项目施工期场地内土壤将出现裸露,建议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及时硬化处理;加强疏水导流,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应尽可能抓紧施工,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基建完工后,及时进行场地绿化。施工期结束后随着绿化率的提高和场地硬化,生态影响也相应地随之消失。同时,还应按区域建设要求,进一步作好建设用地周边的绿化、美化工作,以尽快恢复建设用地区域的生态和自然景观,使之与周围自然、人文环境融为一体。因建设导致裸露的土地应积极绿化,恢复自然植被,保护生态环境。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H2S、NH3,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化粪池、地下式调节池、地下式絮凝沉淀池、地下式接触消毒池。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处理设施废气。①加强对污水处理加药间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②污水处理池均设置在地下,污水处理池全部加盖;③及时清理污泥;④必要时可喷洒少量掩臭剂进行掩盖;⑤医院周边设置绿化带(绿化带宽度为2m)。(2)天然气锅炉烟气。本次新建2台1t/h(0.7MW)的天然锅炉(1用1备),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颗粒物和NOX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烟气通过1根9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6m)。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各楼产生的人员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实验室废水等。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50m3/d,采用污水处理方式为:混凝沉淀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应标准及独贵塔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后,运至独贵塔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人群活动噪声及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措施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①生活垃圾。本项目设置垃圾收集箱,对办公生活垃圾进行暂时存贮,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②医疗废物(废液)。本项目化验废液收集于防渗防漏废液桶、感染性废物收集于专用双层包装袋内并及时密封,损伤性废物收集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的利器盒、病理性废物收集于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盛装密封,化学和药物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包装袋和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各污染物经过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室内,由有资质单位统进行无害化处理。③污水处理设施及化粪池污泥。污泥在清掏前先投入石灰进行消毒,消毒后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清掏,清掏周期半年一次,清掏出的污泥装至密封防渗袋内,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与其他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拉运处置;本项目格栅渣产生量较小,属于危险废物,清掏前要进行消毒处置,清掏周期半年一次,清掏后装于密封防渗袋内,与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一并拉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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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蒙医综合医院“治未病”综合楼建设项目 |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滨河路东、玛拉沁街南(杭锦旗蒙医综合医院东侧空地) |
杭锦旗蒙医综合医院 |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216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治未病”综合楼1座,设置专家门诊室、治疗室、药房、蒙医特色治疗室及心身互动治疗室等,病床总数39张,诊室最大接诊人数为600人/日。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化粪池等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4919.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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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源于各类燃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场地平整、运输材料产生的粉尘和汽车尾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设置2m高围挡;施工过程中选择挖掘效率较高的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在短时间内完成设备及生产车间基础施工;(2)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及施工天气,恶劣天气停止施工;(3)选择合理的运输车辆行车路线,避免路程较长引起较多的道路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4)选用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减少施工期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排放。(5)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在落实全部密闭运行措施的基础上,对道路定期洒水抑尘。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设施;施工废水包括建筑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输送系统的冲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 3.噪声:施工现场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的设备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等措施。施工期的噪声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生活垃圾依托医院现有生活垃圾设施。 5.生态: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有一定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工程行为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将会逐渐减弱或消除。施工期应加强管理,施工完毕及时覆土,把项目的不利生态影响降至最低。针对施工期提出以下要求: (1)场址内挖填方量较小,要求达到挖填平衡;(2)施工期间避免施工场地大面积长时间裸露,要采取滚动施工,将植被恢复与土木工程施工结合起来;(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和大风天气施工;(4)项目建成后对周边进行绿化。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增加了医院污水处理设施H2S、NH3的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为地下式设计(地埋化粪池、地下式调节池、地下式絮凝沉淀池、地下式接触消毒池)、加药间全封闭、及时清理污泥、喷洒少量掩臭剂进行掩盖以及项目周边增设绿化带,可有效降低恶臭的排放量。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包含生活污水及实验废水等)。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接管锡尼镇市政管网,最终由锡尼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人群活动噪声及车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措施;设置绿化带吸声降噪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废液)。生活垃圾暂时存贮在设置的垃圾收集箱内,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医疗废物(废液)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医院现有医疗废物暂存室内,由鄂尔多斯市仲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统一拉运、处置(杭锦旗各医院医疗废物由杭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集中委托鄂尔多斯市仲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