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食品药品监管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端午期间发布广告合规提醒告诫

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各电商平台、网络直播主体:
  2026年端午节假日临近,节日期间各类促销宣传、主题营销、直播带货等广告投放集中,违法广告风险易发多发。为持续规范节日广告市场秩序,净化节日营销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端午期间广告发布合规事项全面提醒告诫如下,请各经营主体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守价值导向底线,规范节日文化宣传
  (一)尊崇传统民俗与历史先贤。广告宣传应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传播文明、健康、向上的节日风尚。严禁恶搞、调侃、戏谑、歪曲屈原等历史先贤形象与事迹,禁止借先贤人物开展低俗营销、恶意蹭热点、捆绑商业带货等不当商业炒作,坚决杜绝违背公序良俗、亵渎传统文化的广告内容。
  (二)规范民俗元素使用。合理、文明使用龙舟、艾草、粽叶、端午非遗等传统节日元素,严禁借端午民俗宣扬封建迷信、虚假玄学内容,不得宣称艾草、香囊、粽子等普通商品具有辟邪、治病、养生、防病等功效。
  (三)严守政治内容红线。广告中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军旗、军徽、国家机关标志、公职人员形象及名义开展商业宣传;严禁借重大主题、重大活动进行不当商业营销炒作,杜绝一切低俗、庸俗、媚俗及不良导向内容。
  二、严守广告真实合法原则,杜绝虚假误导宣传
  (一)全面禁用绝对化极限用语。所有广告内容严禁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第一”“独家”“全网最低”“行业天花板”“极致”等法律禁止的绝对化用语,严禁使用变相、改写、拆分规避的等效极限表述。
  (二)杜绝虚假数据与夸大宣传。广告中引用的销量、排名、口碑、测评、荣誉、用户评价、市场占有率等内容,必须真实可查、有据可依、标注出处;禁止虚构爆款热销、百万销量、全网第一、零差评等无依据宣传。
  (三)严禁促销套路与误导性表述。节日促销、打折、满减、秒杀、团购等活动,必须真实标注原价(原价为本次活动前7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严禁虚构原价、先涨后降、虚假打折。所有优惠条件、使用限制、适用范围、时间期限、名额限制、退换规则等,必须醒目、清晰、完整公示,严禁大字宣传优惠、小字隐藏限制条款,规避消费者知情权。
  (四)规范有奖销售行为。开展抽奖、免单、赠礼等有奖销售活动,必须如实公示奖项等级、奖品数量、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有效期限,严禁暗箱操作、虚假中奖、误导参与。
  三、重点行业、重点品类专项合规要求
  (一)食品、端午礼盒、酒水饮料类
  1.粽子、咸鸭蛋、糕点、时令礼盒等普通食品严禁宣称任何医疗、保健功效,不得宣传祛湿、养胃、清火、降脂、养生、调理身体、增强免疫等功效。
  2.无合法资质不得擅自标注“零糖”“零添加”“有机”“非遗产品”“纯天然”等认证类、品质类宣传用语。
  3.礼盒宣传需真实标注净含量、规格、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模糊夸大、虚假规格宣传。
  4.酒类广告严禁使用“特供”“专供”“内供”“军供”“国宴用酒”“机关专用”等违规字样;不得诱导怂恿饮酒、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暗示饮酒可解乏、养生、健体、消除疲劳。
  (二)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美
  1.保健食品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广告审查批准,显著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功能。
  2.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发布,不得擅自篡改、剪辑、扩编宣传内容。
  3.严禁以端午养生科普、节日健康讲座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美广告;严禁面向未成年人发布医美宣传广告。
  (三)旅游、文旅、出行服务
  严禁发布“0元游”“免费旅游”“零团费”“低价全包”等虚假旅游噱头;旅游线路、住宿标准、交通安排、自费项目、购物环节、退改规则必须全面公开,杜绝隐性消费、强制消费、虚假承诺。
  (四)教育培训、金融理财、烟草
  1.校外教育培训严禁发布保提分、保录取、保上岸、百分百通关等保证性承诺;严禁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园群体违规投放培训广告。
  2.金融、理财、投资类广告必须依法提示风险,严禁使用保本、稳赚、零风险、刚性兑付、高额回报等绝对化、保底化宣传。
  3.全渠道、全场景严禁发布任何烟草、电子烟商业广告及节日礼品等营销宣传。
  (五)房地产、装饰建材
  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投资回报承诺,不得虚构学区、配套、规划利好,所有配套、规划、学位信息必须真实有据、明确提示,仅供参考。
  四、规范互联网、短视频、直播、自媒体广告
  (一)所有带货视频、种草测评、图文推广、直播间商品挂载、软文营销等商业广告,必须显著、清晰标注“广告”字样,不得使用隐形广告、软广等混淆视听。
  (二)弹窗广告必须设置清晰、便捷的一键关闭功能,不得强制跳转、强制浏览、强制下单。
  (三)严禁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影视素材、图片、文案、名人形象等用于商业宣传;AI生成内容不得虚构产品功效、虚假代言、虚假对比。
  (四)平台及发布主体需履行审核义务,对节日集中投放广告实行事前审核、内容复核、台账留存,杜绝批量违规广告上线。
  五、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节日自律合规
  (一)各广告经营主体对所发布广告内容承担第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广告承接审核、内容审查、档案留存制度,发布前全面自查自纠。
  (二)各网络平台要履行平台监管责任,强化节日广告巡查、风控拦截、违规下架,及时处置低俗、虚假、违法营销内容。
  (三)节日期间,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线上线下广告监测、巡查力度,对虚假宣传、极限用语、低俗营销、违规功效宣传、节日促销违法等行为进行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违法广告、虚假促销、误导消费行为,可通过12315平台投诉举报。
  请各经营主体高度重视节日广告合规风险,主动自查整改,诚信合规经营,共同维护清朗有序、文明健康的端午节日市场广告环境。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