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在2024年全面见效,针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原有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提出“3331”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管理“3人”尽职做好“3件事”、建好“3本帐”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抓住“3人”。一是明确企业配备“3人”,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生产经营主体类别、规模、经营特点、消费对象等达到要求的主体必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其他的主体不需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即只配备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现杭锦旗有25家主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二是依法配备,培训上岗。企业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人员不得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进行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三是尽职尽责,发挥作用。企业明确“3人”职责,明确《企业负责人职责》《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做到各岗位人人尽责尽职,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隐患、立即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管好“3件事”。一是食品安全员做好日管控,全面落实日管控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二是食品安全总监做好周排查,全面落实周排查制度。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三是企业负责人做好月调度,全面落实月调度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健全“3本帐”。督促企业建立《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3本帐”,并规范企业建档,充分发挥“3本帐”的作用,防范风险于潜伏期,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危害。
完善风险防控动态机制。督促企业根据自身所处业态、规模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风险防控清单,并根据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情况不断调整清单内容,采取扎实有效的动态防控措施,将风险控制在潜在期,源头防范风险。
通过举办3期集中培训,深入细致解读“3331”工作机制。全旗150余家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参会,并就有关机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与监管人员进行探讨。
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分层、分级、分业态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主体责任“3331”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共督查指导企业150余家。
“3331”机制的运用,进一步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体责任意识,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细化到每一个操作环节,聚焦“最小工作单元”,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