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年报、诚信公示”是每个市场主体应尽义务,每年从1月1日到6月30日是进行自主年报的时间。目前,年报工作进入倒计时,仍有部分市场主体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位市场主体:企业年报通道即将关闭,请仍未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于6月30日前进行年报并公示。
逾期未报送年报,将面临罚款及失信约束!
逾期未报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然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用信息将被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将被依法限制或者禁入。
年报的时间只有三天啦!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再次提醒您应尽早履行年报义务,避免因业务繁忙或者系统拥堵导致逾期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