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进一步推进我旗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2年造林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鄂林草发〔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造林补助任务公告如下:
一、2022年上级下达我旗造林补助任务5万亩,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灌木林),树种为柠条、杨柴、花棒、梭梭、沙柳等灌木树种,种植规程为1米*5米,补贴标准332.5元/亩,连续验收3年,验收合格后按比例支付补助款。
二、地块要求:在国土造林空间规划图层内、未实施过林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土地权属明确无纠纷。
三、造林补助主体:农民、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按照先建后补、谁建谁享受的原则,优先安排近2年内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已经完成造林的造林户,其次按照申报先后顺序选择符合条件的造林户,直到报满任务为止。
五、申报流程:造林户持地块矢量坐标到苏木镇办理申报,经苏木镇审核同意后将申报表纸质版、地块矢量图电子版报旗林草局,林草局通过核对造林图层、历年工程项目、实地调查等确定造林地块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知造林户与林草局签订造林合同。
六、上报时间截至5月14日。
七、联系方式: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 李密静,电话13848778818.
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