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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2024年鄂尔多斯“光彩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活动温暖启航

  鄂尔多斯光彩事业基金会是由鄂尔多斯市委统战部主导,由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蒙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兴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满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和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知名企业共同出资,在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该基金会“光彩助学”项目旨在帮助鄂尔多斯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生,通过经济资助和素质提升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保底助学项目。自2021年以来已资助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47人,资助资金562.24万元。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为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包括大学生、高中阶段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热爱祖国,道德品质良好。
  (三)在校表现一贯良好,成绩优秀。
  (四)就读国内院校且家庭经济困难。
  (五)具备完成学业所必需的健康条件。
  二、资助标准及期限
  (一)标准:教育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各项政策性资助(不含奖学金)后,学费、生活费、课本费、住宿费等费用的支付仍有缺口部分的,由本基金会以受助学生学业成绩为基准,分两档保底资助。具体标准:初高中及以上学生平均成绩达到总分60%(含)至80%(含)的,补助缺口部分的50%;平均成绩达到总分80%以上者,全额补助缺口部分。优先补助学习成绩优良者。小学生以住校生为标准考量资助,成绩为辅。
  (二)期限:完成学业(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三)数量:每学年资助学生数量根据基金会的实力择优择困确定,原则上数量不限。
  (四)由于特殊原因未在教育部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其他困难学生,根据其相关费用开支,参考教育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予以适当补助。
  三、申请人递交材料
  (一)申请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学生证复印件1份;
  (三)“光彩助学”项目申请表(见附表);
  (四)申请学生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社保卡需开通银联卡功能)复印件1份。
  四、受理时间和流程
  (一)受理时间
  2024年8月15日-2024年9月15日,逾期不候。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完整填好“光彩助学”项目申请表(附件)并加盖相关公章后报至鄂尔多斯光彩事业基金会办公室(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1号博源大厦705室)。
  2.基金会办公室初步审核申请者相关材料并汇总整理,形成资助建议名单,报基金会理事会决议;理事会决议通过后形成正式资助名单,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3.基金会办公室根据资助名单,逐一测算申请人每学年相关费用和应补金额;经理事会通过后由财务部门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受助学生向基金会办公室提交签收收据。
  五、取消资助及其它
  (一)基金会办公室将对受助学生建档立卡,进行跟踪监管,了解其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学习成绩不合格者、有违纪违法行为者、个人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均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已资助资金。同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就读学校,要求记入本人档案。
  (二)鼓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毕业后回乡就业创业。就业确有困难者,基金会还可向本会的理事单位推荐用人。在校期间获得社会荣誉者,基金会凭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光彩助学”业务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光彩事业基金会:0477-8139520
  鄂尔多斯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0477-8598833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综合保障中心:0477-8582399
  康巴什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0477-5123445
  达拉特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0477-5214019
  准格尔旗教育体育事业服务中心:0477-3970104
  伊金霍洛旗教育体育综合服务中心:0477-8691564
  乌审旗学生资助中心:0477-7586978
  杭锦旗教育事业发展中心:0477-6622421
  鄂托克前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0477-7620378
  鄂托克旗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0477-6213026
  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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